cris0513 wrote:
我家位於大樓20F ...(恕刪)
之前我住的大樓 2F 也說漏水,查漏水的說是我們家 (8F) 的公共管道間漏水。管委會說要打我們家浴室牆壁,以修復漏水。我強烈要求證據證明是 8F 公共管道間漏水。結果來的人根本就不能證明,被我打槍,也因此被我拒絕施工。最後查到是 2F 漏水,根本和我 8F 無關。
所以你一定要強烈要求提供證據證明是你那戶漏水,若是才可以允許施工。但記得一定要再加上但書,免得難以收尾,又要浪費你的時間和精力。
kuny wrote:
16F漏水,17,1...(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