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ny2kimo wrote:然後他現在對我們說 我們外面頂樓有頂樓違建 打算玉石俱焚了吧記得之前有篇是把露台加蓋管委會說不行的取暖文就有鄉民建議告他違建然後他再來告社區其他違建大家都拆一拆一起配合政府法令樓主期待這種結局嗎不然您上來想取什麼暖
自己拍個照,然後寫個完整的說明,丟到壹週刊的爆料專線吧!我想記者們會非常有興趣(特別是屋主的地位如果不低的話...)壹週刊 爆料專線 E-MAIL:119@nextmedia.com.tw這邊有投訴的網頁http://tw.next.nextmedia.com/index.cfm?Fuseaction=Complain可以上傳照片 or 影像...PS: 爆料前先來個圖,讓鄉民知道一下大違建再哪邊.... 我很想去瞻仰一下~~~~
感謝大家 我們社區就是零零散散的空地 然後有些的空地特別大 大的有50幾坪喔這位教授就是說 它就是要蓋孝親房 才買這間房子至於照片 我已經拍好了 但它就是我隔9米路的鄰居所以先暫緩 但一定會有圖有真相今天與我研究所老師聊起 他說就公事公辦當然一開始會被說惡鄰居 但是對方非法在先只要抓著這個準則 以後這個社區才會美好fsw437 wrote:這句就看不懂...(恕刪)
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先確定你們社區是共照還是獨照所謂共照就是整個社區只有用一張使用執照嘿那位教授就不能隨便增建所謂獨照是指社區內每一戶有自己獨立的建照、使用執照那麼他家若空地還很多,他是有「合法增建」的機會的例如說他家土地的建蔽率上限是60%,但他家現況是只用了40%,那麼他家還是有20%的土地可以再增建鄭弘儀他家就是這種類似例子所以他動工在前,申請建照在後,該罰(但小錢而已)但申請過以後就是合法增建,不是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