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astation wrote:
老大通吃?關於您的說法我雖然心裡不能接受但我必須面對更嚴厲的批判!
我真的不知道以南部觀念而言,長子長年侍奉父母至往生,父母錢財依照法律分配這點我們無話說!
但是長子犧牲青春、犧牲自由照顧父母到頭來卻連居住處所都沒有這是倫理態度嗎?
我記得當初父親於代書辦理土地繼承時代書直搖頭,說道做代書二十餘年第一次見到弟妹不顧倫理來分爭家產,實屬家門不幸......
假如您的說法為世人所贊同,那台塑王家的模式大家也贊同囉?反正家裡有的是錢請醫生護士照料,身為子女哪裡需要照料父母,只要不罵、不打父母,想到就通個電話,法律也無法佐證"不孝",父母往生後記得分家產就好......
其實不瞞各位看倌,相信您周遭或者自己談及婚嫁的另一半都會提出不跟父母住的"希望"條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各位身旁若有襁褓您所做的一切付出也會問出"為什麼"嗎?
我不想解釋更不用多說,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留待大家白髮蒼蒼時再回首這個問題時,其崮中的道理自然明白。
我很感謝大家能對小弟的問題解惑,您的認同與不認同小弟都會接受.....謝謝各位,謝謝。
...(恕刪)
沒有身在其中的人沒辦法感覺到的啦
我父親也是家中長子 我也是長孫
那又如何?
現代人可不給你來這一套阿
每個人都想分一杯羹阿
能遇到自願放棄繼承的姑姑或叔叔
那你真是賺到了
就像我上面講的
我父親母親照顧爺爺奶奶30年了
非常孝順有用嗎?
當初我奶奶和姨婆就去跟我舅公簽放棄繼承
放棄多少不動產?
我奶奶的那一份
七八億新台幣而已啦(以現在市價換算)
30年前都是這樣的啦
女兒都不會爭的啦 很認份
如果我奶奶帶著七八億嫁過來
我早就開法拉利了
還開什麼國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