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一樓,之前就無預警的發生。
請人來通水管,以為好了,第二天又發生了。
後來請專家來看汙水管,發現疑似可能也許是因為有一戶住家,平常在菜市場賣豬血湯
他們平常都在自家廚房處理大腸頭,洗大腸,所以豬油日積月累的,讓汙水管切開來以後,發現厚厚的一層油包在水管最外圍,中間的管道越來越小,所以最後整個反芻出來.......
難道要公告不能在家洗大腸嗎???
後來請人來換了汙水管了,可是我們兩年總計被淹了不下十幾次,而且不只我們這一戶,共用汙水管的同一邊四棟一樓全部都這樣。最後我們四戶都把一樓地板上的孔封起來,這還不只,因為地上的孔封起來,真的要反芻,會從流理台的孔冒出來,噁心吧,所以最後還花錢做了手動可以封住汙水管反向的閥,如果又有這種情形連那個孔都封。
我也不知道這樣犯不犯法,但真的經歷過,才知道漂浮著菜渣油垢的汙水管逆流,是多噁心的一件事。而且好幾天都睡不好,深怕起來滿屋子又是汙水。
所以如果二樓的住戶需要被告,那我們可以告洗大腸的住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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