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tagon wrote:1. 準備好契約, ...(恕刪) 今天去法院..問貼印花稅的事情都沒有內...到公政課 問 說..因為是被法院查封..不是 房東私下買賣的...所以買賣不破 租約 不適用=.=...這一條.上網問過 答案都不一定..有的說可以 有的說不行...看來要真正的律師 或法官 才知道囉混血法務長^^ wrote:有租約也有人住的話,...(恕刪) 那我是要等 法院來查封時 ..給書記官 看嗎?..不然他怎們知道?
晢葦 wrote:那我是要等 法院來查封時 ..給書記官 看嗎?..不然他怎們知道? 看公文上面的案號或者去問書記官執行案號然後去司法院網站下載狀紙格式寫陳報狀一式三份到法院執行處收狀處遞狀附上租約影本和當初租金匯款證明甚至任何證明你在查封之前就已經在住的證據最好也打電話或者去找跟書記官說一聲
kimouser64 wrote:你想買的話可以查查相關法令租客好像有優先購買權法拍價格等拍出後再以相同的價格買下我倒覺的租客撿到便宜了...(恕刪) 除非是租地建屋或是特殊的情況(像有地權旦拍賣的是房子)不然台灣不存在什麼租客有優先權的情況租屋者說穿了..只是個租屋的人..他有什麼權利享有優先權????
只能說你被你房東騙了,拿合約叫他還錢吧.很少人會一次收足5年跟壓金的,一般簽長時間本來就會便宜一點,因為怕未來漲價,所以一次租長期約.房東收入穩定,房客也可以安心住,但還是每月繳房租呀.今天如果房子法拍了房子轉移你還是得限期搬家.為啥?不然我要賣房子我就跟我朋友講好我租你10年每月多少錢,一次收足形式上講好買方不就10年不能用房子,而且你房租還先給了前屋主,新屋主一毛錢都拿不到還要等10年嗎?重點是在你一次把錢給前屋主,所以完全沒有跟新屋主談的空間.
租約是在查封前成立的,所以不受查封效力之影響就算房子賣掉了還是可以繼續住問題是在租金的部份因為租金債權是每個月產生的所以賣掉以後的租金債權是歸屬於新屋主的因此每個月的租金還是要給新的屋主那之前先付的租金怎麼辦只能叫舊房東退給你囉他不退怎麼辦只好告他囉如果不按月給新房東租金他就可以以你不付租金把你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