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mycheng wrote:
不會太難…
匿名檢舉,檢附地址即可!(只寫住址不寫樓層)
只寫地址不寫樓層這一點真是妙~ 這樣就是整棟抄,也想不出來是誰去檢舉的!
要在門口擺小鞋櫃, 也好~ 不要亂堆嘛~ 擺鞋櫃收得整整齊齊, 也就當作沒看到.
很多人生活習慣很差, 平常鞋子就亂丟在外面, 又難看, 又妨礙出入,又不衛生...
不然在屋內設個鞋櫃(我家就是這樣,門外不放鞋子)有很難嗎? 大家都這麼自私
想要用公用的地方擺自己的東西, 那還有什麼生活水準可言?
我真的不懂, 裝個鐵窗, 裝個小耳朵, 這個時候管委會就很厲害了~ 鞋子到處丟
管委會就不敢得罪? 我知道管委會難為, 不過這個邏輯很怪吧? 照規定走就全部
都照著作,以後管起來也方便不是嗎?
與失敗為伍者,天天靠盃都是別人的錯。
與成功為伍者,天天跟失敗切磋直到不再出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