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on Wu wrote:
是這樣子的嗎?頂樓與...(恕刪)
這部份的違法使用和房東能不能和房客自行解約是二碼子事
想解約就是要雙方同意..而不是房東單方決定就好
所以違法是違法...旦租約是租約..請分開去看他
黑羽斷翼 wrote:
不管房東租幾樓..房客依理都不該去使用頂樓
旦這部份你想檢舉就去檢舉
旦想解約..難..除非你租約有明確的約定
不然回歸民法的話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除非雙方合意..
台灣的民法本來就是以保障房客權益而制定的..所以幾乎所有條文幾乎都是對房客方比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