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F1948 wrote:
tabofun wrote:
前兩個月在五股的家具展買了一張三線獨立筒的床,花了我三萬多大洋,
送來之後放了幾天,到了入宅的時候,我才把外面的塑膠套拆掉,
一拆掉馬上聞到很刺鼻的怪味,很像去漬油、又像酒精、又像強力膠,
趴在床上靠近聞,那味道是會刺進鼻子裡,讓人很不舒服,
總之就是種化學的味道,感覺是會傷害人體的怪味!
當初購買時,銷售人員說床墊表面是蠶絲和高密度泡棉組成,
現場的樣品床我們躺很久,也沒聞到這個味道,
蠶絲應該是天然的東西,高密度泡棉的成份我就不懂了!
不知道是我不懂是這種材質本來的味道,還是這張床是有問題的!?
請問各位大大有類似經驗嗎?我該怎麼處理?
......(恕刪)
tabofun wrote:
天啊~~~
我花了三萬多,應該不能是濫床吧!?
強力膠也傷身體吧?!
現在我有用保潔墊&床單,但是隱約聞得的那股味,
那個品牌應該不算小,網站上在美國公司還有分公司...
請問我要怎麼確定它是不是"甲醛"? 有什麼單位可以鑑定嗎?
真是越想越害怕......(恕刪)
先不要猜測,沒有公正單位鑑定結果前,這些不確定資訊可能會讓廠商反過來控告你,
大大與其猜測,不如先拿去鑑定,如SGS,等結果出來!再上來與大家分享也不晚!
先保護自己
我國規定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含量不可超過七十五ppm。
這個給你參考...(恕刪)
75PPM @@...
真的假的
請問大大您這數據是哪裡來的
能不能公開一下?
我查到這篇文章
http://blog.yam.com/kiss486/article/20890534
你看裡面的照片才 0.13 PPM就在唉唉叫
怎麼可能會有75 PPM超過幾百倍的標準?
sdj193 wrote:
GOLF1948 wrote:
tabofun wrote:
前兩個月在五股的家具展買了一張三線獨立筒的床,花了我三萬多大洋,
送來之後放了幾天,到了入宅的時候,我才把外面的塑膠套拆掉,
一拆掉馬上聞到很刺鼻的怪味,很像去漬油、又像酒精、又像強力膠,
趴在床上靠近聞,那味道是會刺進鼻子裡,讓人很不舒服,
總之就是種化學的味道,感覺是會傷害人體的怪味!
當初購買時,銷售人員說床墊表面是蠶絲和高密度泡棉組成,
現場的樣品床我們躺很久,也沒聞到這個味道,
蠶絲應該是天然的東西,高密度泡棉的成份我就不懂了!
不知道是我不懂是這種材質本來的味道,還是這張床是有問題的!?
請問各位大大有類似經驗嗎?我該怎麼處理?
......(恕刪)
tabofun wrote:
天啊~~~
我花了三萬多,應該不能是濫床吧!?
強力膠也傷身體吧?!
現在我有用保潔墊&床單,但是隱約聞得的那股味,
那個品牌應該不算小,網站上在美國公司還有分公司...
請問我要怎麼確定它是不是"甲醛"? 有什麼單位可以鑑定嗎?
真是越想越害怕......(恕刪)
先不要猜測,沒有公正單位鑑定結果前,這些不確定資訊可能會讓廠商反過來控告你,
大大與其猜測,不如先拿去鑑定,如SGS,等結果出來!再上來與大家分享也不晚!
先保護自己
我國規定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含量不可超過七十五ppm。
這個給你參考...(恕刪)
75PPM @@...
真的假的
請問大大您這數據是哪裡來的
能不能公開一下?
我查到這篇文章
http://blog.yam.com/kiss486/article/20890534
你看裡面的照片才 0.13 PPM就在唉唉叫
怎麼可能會有75 PPM超過幾百倍的標準?.....(恕刪)
是我記錯了嗎?如果在01說錯要不要下台?

大大要不要去google一下,我剛剛查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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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myblog.yahoo.com/delightdetox/article?mid=5852&prev=-1&next=5851
【聯合新聞網】更新日期:2008/11/08 07:20 記者朱婉寧/台北報導
標準檢驗局昨天公布市售「非醫療用口罩」抽驗結果,不合格比例達四分之一,且廿件樣品中查到兩件含游離甲醛、三件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長期配戴可能有害人體或引發過敏。
標檢局副局長王正輝表示,我國規定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含量不可超過七十五ppm,世界衛生組織更將甲醛列為可能致癌物。這次抽驗中,佰潔家庭用品公司生產的百合口罩、艾利美公司生產的流行口罩,被檢測出游離甲醛含量都超過一百二十三ppm,遠超過規範含量。
王正輝指出,因為甲醛有防霉及防皺功能,有些廠商會加入棉布口罩,但皮膚長期與之接觸,可能會引起刺痛、乾燥、皮膚發紅的症狀,嚴重時甚至引起肺水腫、畸胎及癌症。標檢局已勒令業者限期改善、回收或銷毀,否則將處以六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的罰鍰。
王正輝表示,使用口罩前可以先聞一下,若有刺鼻異味,可以先以溫水把游離甲醛洗掉。
另外,被驗出含可遷移性螢光物的口罩,分別為品記公司的巧粧加大型口罩、菘璟婦嬰用品的加大口罩、穩瀛利得生活用品館的成人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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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個...
http://search.bsmi.gov.tw/hysearch/cgi/m_query.exe?lang=cht&home=home&item_no=10&query=home&group=%2B&check_group=yes&content=甲醛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新聞資料 98年10月15日
標準檢驗局制定紡織品安全規範,以維護消費者安全
為改善生活環境品質及保護消費者安全健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制定公布CNS 15290〔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國家標準。
新制定之國家標準係參考歐盟(EN)標準、歐盟新化學品政策、行政院環保署毒性化學物質資料庫及美國2008年消費商品安全促進法案(CPSIA)規範產品重金屬含鉛等限制之規定,並針對嬰幼兒用紡織品類、與皮膚直接接觸之紡織品類、與皮膚非直接接觸之紡織品類、室內裝飾用等紡織品類等範圍予以規範,以確保符合下列品質要求:
1.游離甲醛:應符合CNS 14940〔紡織製品中游離甲醛之限量〕之規定,即嬰幼兒用紡織製品類20 ppm以下、與皮膚直接接觸紡織製品類75 ppm以下、與皮膚非直接接觸之紡織品類及室內裝飾用等紡織製品類300 ppm以下。
2.禁用之偶氮染料(azocolourants):含量不得高於30 ppm。
3.鎘(cadmium):紡織品及衣服不得使用鍍鎘配件。
4.鉛(lead):12歲以下兒童用紡織品含鉛量,不得超過產品表面塗料中所含非揮發性成分重量之90 ppm。
5.物理性安全要求:應符合CNS15291〔兒童衣物安全規範-兒童衣物之繩帶及拉帶〕之規定。針對12歲以下兒童服裝上之繩帶及拉帶,包括紡織或非紡織材質繩帶、鏈條、緞帶或織帶其安全有總體要求,同時對幼童及兒童,其衣服分成連頸帽及頸部位、胸部及腰部、臀以下部位、背面部位、袖子、其他部位等區域予以規範。
6.有機錫:不得檢出。
標準檢驗局表示,各生產廠商於生產製造程序中,應嚴格控管製程及原料之選用,並注重紡織製品本身物理性設計之安全性,以符合上述紡織品安全規範標準,確保其生產之紡織品不致危害消費大眾身心健康,亦不致對生活環境品質造成傷害,且應於紡織製品上清楚標示本標準之要求要項,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發言人:洪副分局長英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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