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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水電瓦斯電信基本費應取消
記者關嘉慶∕台北報導
消基會昨日批水電瓦斯及電信費收基本費是變相加價,該會呼籲基本費及基本度制度應取消,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
消基會常接獲消費者反映指稱水費、天然瓦斯費根本用不到基本度,卻需繳交全額的基本度費用,非常不公平,而且又不符合節約能源的精神;該會調查發現,水費及瓦斯費,每年的基本費收入高得驚人,而且瓦斯費及水費已包含相關成本在內,基本費的收取,根本就是暴利,而電費及電信費雖可抵使用費,但未使用到門檻,還是得付基本費,也不合理。
消基會指出,以一般家庭用戶使用機械瓦斯表,瓦斯平均使用量為五燈以下,基本費一個月為六十元,採隔月抄表,一般家庭用戶二個月就要一百二十元的基本費支出,一年就要七百二十元,以目前全台二百七十三萬的天然瓦斯用戶來計算,瓦斯公司一年光是基本費收入就有十九億元!
消基會表示,台灣自來水公司的基本費收入,若以多數用戶使用的二十口徑收取費用,二個月為七十一點四元,一年要四百二十八點四元;以台灣自來水公司至九十七年底公佈的用戶數六百萬來計算,其一年的基本費收入就有二十五點七億元。
另外,消基會指出,電費及電信費雖然可抵使用費,但是消費者若未使用或未使用到基本門檻,則還是要付基本費,二個月的電費,基本就要支出八十四元,市內電話每個月最少就要支出五十元,根本不合理。
消基會認為,基本費及基本度制度應取消,才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該會特別呼籲主管機關應立即檢討基本費的合理性,並將所有計費的方式充分揭露,讓消費者了解。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針對消基會昨日指稱水電瓦斯及電費應取消基本費,台灣自來水公司澄清基本費並未重複收費,而台電亦表示,一般家庭每月實際用電度數已遠超過底度,台電係以實際用電度數計收電費,而不另加計底度費。
有關消基會指稱,公用事業採基本費變相加價,水電瓦斯及電費應取消基本費,被點名的事業體紛紛跳出來澄清。
台灣自來水公司表示,空戶高達三十三萬戶,約佔總用戶數之百分之五點四八,若不收基本費,基本營運維持費用將轉嫁至其他用水戶,同時,用戶接水後,就算用戶沒有每分每秒都用水,自來水公司還是要每日二十四小時足量、足壓之自來水供應,故應收取定額基本費較為合理。
自來水公司向用戶收取應繳之總水費包括「基本費」及「用水費」,其中基本費係收取基本營運維持費用,而基本營運維持費用以外之其他成本及合理利潤則由用水費中收取,所以基本費並未重複收取。
台電說明,倘不予計收底度費或最低電費,則原應由未及底度用戶(甚多為空戶)分攤之固定費用,勢將轉嫁由其他用戶負擔,將有失公允。為避免此一現象,國外電業亦訂有類似計費機制。
台電也表示,一般家庭最低標準是每月二十度,依現行計費規定,用戶當月實際用電度數不及底度,方以底度計收底度費;惟由於一般家庭每月實際用電度數約是三百度,已遠超過底度,台電公司將以實際用電度數計收電費,而不另加計底度費。
2009/04/23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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