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jal wrote:分成幾個部分修改規約...(恕刪) 感謝熱心的chenjal大的再次解惑,因手上沒帶著社區規約,所以沒能詳查是否需要1/2或2/3才能修正規約,(待回家拿到規約再詳讀一下~~@@")我們的社區規約大致與內政部營建署的差不多,訂的是基本簡單而已,而刪除此條機車位的規約後,就無相關機車位的規約,目前社區的機車位設有編號,採先登記先贏,得連續使用(並無記載於規約中)待查完規約後,我再跑一趟法扶來諮詢看看,再次感謝您唷~
早上帶著相關資料與社區的總幹事談了一下,還好他也很明理,也跟我說確定是無法刪除有關機車位抽籤的規約了,(因後來出席人數多了一些人,變成支持不用抽籤的連1/3都不到,更不用提規約上載明需3/4才能通過修改規約了~^_^")但會交由下屆管委會處理,看要怎麼協調抽籤...(意即我還得努力...>"< )歸其總因,是一開始成立管委會就沒強力執行規約載明的事項,造成積非成是,導致管理上的困難!看來暫時是免跑法扶了,再次感謝chenjal大的熱心解說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