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chen23 wrote:理論上是要分攤.但...(恕刪) 說到重點了,公寓大廈管理法中有提到這些問題,但是都沒有明文強制規定所有住戶平均分攤...像我住的樓下陽台的消水口堵住了不去清,來堵死我頂樓的落水口,每次下大雨落水口旁就積了一堆水,跟館委會反應也不了了之,當我提出頂樓漏水要重新做防水時,講到錢就異口同聲說自己出啦...這管委會有跟沒有一樣阿!每個月管理費還不是照收....又不能自己出錢做防水後將頂樓封起來不讓別人進出..真是的!
或許換個角色想想~~如果有一天住頂樓的鄰居來跟你說....頂樓漏水要你幫忙出錢修繕....你會出嗎??你一定會覺得關我屁事阿....不然當初我買的比你貴是買假的喔....修繕有兩種....一種是比較便宜的做法....請工人防水漆塗一塗~幾萬出頭解決另一種比較貴....把地板重新挖掉...上好幾層防水漆....最後再加上防水隔熱磚....沒有10幾萬跑不掉希望頂樓的鄰居不會拿第二種的報價來跟你們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