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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成交的存證信,怎麼辦?


babycat_tw wrote:

房仲乾脆說用現金卡...(恕刪)


唉~因為他是新手 不太懂~我也不太懂 @@"
想不到他那麼阿沙力馬上就付了違約金~

合約 他們也收回去了~
近十萬元的學費~真不便宜..
我們一般小老百姓往往在接到存證信函或律師函時都會慌了手腳,以為自已必定理虧,事實並不盡然。

我自己就有親身的例子,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

以您朋友的個案,坦白地說,勝算的機會應該相當大,也不必跑法院,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應可解決。

您的朋友願意認賠事小,「姑息」了這些仲介或建商事大啊!


jenny0632 wrote:
我們一般小老百姓往往...(恕刪)


嗯嗯~可是同事說合約被收回去了~
錢也付了,雖說有違約金的收據.
有什麼辦法要回來~
辛苦錢這樣就沒了真為他不值呀~
感謝回答~
我實在不忍苛責您的朋友,如今這種情況,真的沒輒了.............

當然,事在人為,硬要據理力爭,仍是可行,但所花費的時間、精神已不值得了!

(此時才來力爭,比手中握有合約書而又還沒付出違約金時,必定來得困難許多、許多、許多)
jenny0632 wrote:
我實在不忍苛責您的朋...(恕刪)


感謝回答~
沒想到他當下就給錢了~
真是的也不打來商量一下~
以後有關簽約的事會多多注意.

cheneyliu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恕刪)


唉! 雖然已經來不及了~

收到存證信函實在不需要緊張的
存證信函單純只是代表對方對這件事的認定,並不代表是雙方共同的認定
所以存證信函的內容不一定與事實相符
比較正確的方式,應該同樣寫存證信函回去,表達己方的認定(不能不回,不回很可能會被認定默認)
若還是無法有共同認知,到時候在法庭上,雙方就需各自提出證明囉!
妳朋友遇到無恥爛仲介了, 哪一家的? 讓大家知道一下.
ANTARCTICA wrote:
妳朋友遇到無恥爛仲介...(恕刪)


先感謝twvaio大回應.
這家房仲我也沒聽過...
在竹北
剛好叫"無名" 我沒開玩笑喔.
既然認賠了,但不代表拿不回來
小弟覺得做生意就是要有"信",沒信用是做不長久的
哪天可能這家仲介會上新聞版面,01 版上的記者朋友還不少,糾出這種無良仲介
不要再讓當地朋友被騙囉
最後他們可能求您同事收回違約金喔
cheneyliu wrote:
成交價290萬,但要貨到270萬(恕刪)


頭款20萬?
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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