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ion wrote:
舉報他。
如果他跟你家槓上,有可能發生的事情是破壞你家的東西,例如停在門口的車輛,所以先在家門口裝攝影機,發生事情如果是他做的,再次舉報他,上法院後就可以強制驅離。
以前我家公寓就是有類似這種鄰居,為了生意上的問題,整天在家門口鬧事,最後就是用這種方式採證,出一次庭才學乖,惡人就是要惡人磨啦。...(恕刪)
你舉的例子是正常人
樓主舉的例子是精神異常的人,不能相提並論,硬碰硬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不要害樓主啦
另外,不要理她或刺激她(即使她有挑釁的行為)才不會觸發到她"發神經",最好連眼神的接觸都不要有
(Sorry!"發神經"這樣的用詞可能會讓人感覺不舒服,但是很貼切)
好多年前有一齣電影就是探索這一類精神病患的,最後悲劇收場讓我印象深刻
片名剛剛搜索半天才讓我找到<<癲佬正傳>>(台譯:《天天星期七》)
其實我家隔壁以前也住了一位精神分裂患者,平時看不出有攻擊性,從發病到離開人世持續20多年
當時只要聽到隔壁有爭吵聲或摔東西的聲音,真的很怕!很怕有人拿菜刀衝出來不分清紅皂白....或引爆瓦斯
直到有一天,一陣爭吵以後突然一片寂靜,隔天她就走了
警察以意外結案,也沒有人多過問,畢竟一場二十多年的煎熬終於結束了
這期間,其實她進出精神病院多次,但是最後一定都會出院回到社區
你想,要是讓她疑神疑鬼導致病情加重,對立的情況只會更嚴重,到最後一定會有人流血
對於非正常人不要用正常人的角度或處理方式去面對會比較容易,當小孬孬或冷血人,總比被放血好
鄰里間三姑六婆談起這種是總是義憤填膺一個鼻孔出氣
真的有事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都是躲在鐵窗或鐵門內目睹一切

小心為上~
請勿以正常人的標準來看他,因為他是病人,他在生病中
沒有接觸過精神疾病患者的人,不會了解,這種病患和家屬,也是很可憐的
社會就是這樣組成,人生活上難免總會有交集互動,以正常人遇到這種鄰居,確實是傷透腦筋
但是人家生病,也是無辜
鄰居受干擾,也是無辜
對於精神病患強制戒護送醫的規定
大概就是打電話給警察,警察會請消防單位一同到場
現場可能有兩種狀況
1.有危害他人或自己安全之虞:這種警察就可以有權強制就醫
2.無立即危害之虞,但是家屬在場,由家屬同意後:警察就可以使其強制就醫
警察到場是基於法律上的程序合法
消防單位人員到場則是強置就醫的過程執行
這種強制就醫後,大都算是急性精神病患,必須在醫院裡戒護強制隔離治療一段時間(限制行動自由)
等病況改善後出院返家
可是,通常病症復發的機率頗高
也許平靜一陣子,又會有同樣的情形發生
所以,說來還真令人灰心,對於只求自保的鄰居來說,大概消極不要去理會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這種病患,他既然是病患,就不能以一般標準看他
他如果會因為罰了錢或是吃了苦頭就收斂,那他就不是病患了
所以絕對不要跟他硬碰硬,精神病患受到刺激,一點小事就會跟你玉石俱焚都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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