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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正確之接地觀念! 住宅電源所有用電出線接口和金屬接線盒沒接地線隨時會有漏電造成住宅起火&觸電身亡之風險!

oiio wrote:
持有駕照而違法肇事...(恕刪)


D大的意思應該是
是不是今天有人持有駕照卻違規他的駕照就變成廢物一張呢!?
然後從此開始駕照的存在就只是廢物呢!?(需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嗎!?)
drunktar wrote:
本來我就不太想再在這裡發言,版主的自負與自傲是他個人行為,我可以不予置評,但是
遣詞用字可以不用這樣處處咄咄逼人,言辭充滿偏激蔑視,何況是版主自己立場並不清楚。


聰明人自陷於聰明,應該就是版主的寫照,聽他自己說大概也步入中年了,怎麼還像個小朋友一樣。
你要發言儘管吧,老頭子我不陪您啦。鍵盤嘴砲?還是你獨占鰲頭呢。

/本人國立大學電子系畢業而已啦! 你那張執照在我眼裡根本是廢物一張啦! /

這句話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你最好道歉。不然我會請電廠工會律師跟您討論。


你知道你上面這對話,我也可以告你嗎???
給你機會,你要不要道歉一下???(怕你沒看到,錯過機會期,順便私訊給你,看是你要告我,然後換我告你!
我絕對奉陪到底,因為我最近很閒,我有很多時間可以跑法院!
PS.我之前跑法院都是去當證人的喔! 本人為良民啦!)


A.網路上一百多個住家配電盤之合格率不到 1%
B.住宅火災以電氣火災為主,且佔60%以上,
C.漏電觸電致死事故頻傳,
我會沒有權力來說這張執照就像廢紙嗎??? 且執照形同虛設嗎??? 請搞清楚這段話,要告再來!!!
PS. 你不道歉換我告你! 你說好不好? 今天心情很不好,kimochi不爽啦!!!


人家美國配電盤不合格率在1980年代也才 34% 左右(也是偷工造成的,每個國家都會有違法偷工的!現在可能降至 0% 了喔,因為要第3方簽認合格,才可以送電了!)

請去看本篇之第一頁,我已經貼上 "美國電工法規之第一頁警語" ,也就是 施工業者不能以 "不懂法規/不認同法規/不會正確施工/不會排除接地迴路" 來當藉口,抓到一定判刑,我國也一樣,因為也有 "電工法規" 來保障人民之 生命財產安全! )

這也是為什麼每個國家都會有 "電工法規" 來保障 "用電&生命&財產安全"!

你不學習我的文,也就算了,還敢說我偏激藐視!!!

還有人居然說法規不完善/惡法,請不要忘了喔,我國法規是抄襲美國的喔!
不完善的是 "安全電流表",因為更改線徑所造成的!


觸電致死案例連結:童抱路燈嬉鬧竟電死 包商起訴

案例說明:
此例雖然一直強調有無漏電斷路器(ELCB),其實關鍵問題根本不是漏電斷路器,因為 ELCB會故障,且一次側也有可能漏電!
(所以 ELCB 製造商都會寫警語,請"每月測試" 是否正常來規避責任!)
有裝ELCB只是加快跳脫速度,且一定要每月測試,才能確保動作正常。


追根究柢,就是沒接 "地線",且此 地線 要與 系統地(也就是配電盤 內/前 之中性線) 相連接,以達到同電位,因為同電位,再怎麼漏電也不會被電到!!! 所以該案例根本是 "違法偷工且未正確施工" 所造成的!!(違反第24-1條 &24-4條;美國法規250.4條),所以該包商是鐵定犯下 "業務過失致死罪"!!!


請看此圖, 單獨獨立接地,也救不了觸摸該漏電路燈金屬桿的人,因為獨立接地沒有跟 "系統地" 共接,所以該金屬桿之電位不等於系統地之電位,所以還是觸電了:(此處違法我國法規第24-4條,美國法規250.4條)
oiio wrote:
持有駕照而違法肇事...(恕刪)



這位阿Sir. 不知道你的性別所以用統稱應該沒冒犯你吧。
我猜你一定非常害怕交通紅單子,沒關係,我一樣的害怕。
我們的論點一直不能統一在同一個角度,這非常使人不好受。我們換個方式好了:

A 考取駕照時需不需要通過交通法規的筆試,並同時通過路考才能獲得駕照?
B 考取駕照時筆試不合格是不是不能領取駕照?
C 當同時通過筆試與路考,是不是代表清楚的知道駕駛任何合法車輛都必須遵守交通法規?
D 持有有效駕照的駕駛人因違反交通法規是否有知法犯法的嫌疑?
E 如同開板板主所言,在開版版主個人眼中知法犯法的不良水電工其證照視同廢紙一張;那
麼E與D這兩行文字裏的邏輯是否相通?

在此本人有幾個小疑惑要請教您:
第一 你在第15頁第150個留言位置中所留的/備份/一詞裡,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本人在這裡發言可有侮辱你、恐嚇你或質疑你人格的言語與動作,或是以各種方式侵犯到你的
權益?如果沒有,請你解釋清楚你/備份/並引用本人留言的正當理由。
第二 請你解釋清楚你留言中表情符號的涵義,並且要能與你留下的文字邏輯相通。千萬別說
是好玩,也請別說沒什麼意思。我很認真。

因為我一直很認真的回應你的留言,並一再的以各種同義的說法向你解釋,如果你能在留言開
頭說明一下,你對本人的解釋同意或者不同意,並指出本人留言裡不合邏輯或違反常理的地方
,而不是一再反覆的坦述你的理由。本人並不反對言論自由,但是有疑問並不是雞同鴨講的說
著自己的理由,至少你也應該說清楚我的回應裡哪裡不合理。

Kudostome wrote:
你知道你上面這對話...(恕刪)


來文已悉。還請明文指出本人哪裡要道歉的。剛下班,血糖很低。

這樣寫不完的。版主是否同意本人將版主與本人的對話內容轉寄到全國各水電職業公會以及工會
以及各公立私立職業訓練中心室內配線技術士班。

尤其是你說的 /本人國立大學電子系畢業而已啦! 你那張執照在我眼裡根本是廢物一張啦!/
Kudostome wrote:
我一定等你!!! ...(恕刪)


笑吧,因為你已經踐踏過所有持有證照的水電工的尊嚴。我、一個藍領工人又算什麼呢?

不好意思,做不完的工作啊,相信我,我一直期待著拜會您,但是跟律師約要排時間的。
還請海涵

drunktar wrote:
這位阿Sir. 不...(恕刪)


說那些都不重要了,我的批評是有事實依據的!

我可不是胡亂說 "那張證照在我眼裡是張廢紙" !

我是對物不滿喔! 我沒有對你做人身攻擊,反過來,你是對我做人身攻擊喔!

我是對證照的審核核發制度不滿,因為持有該執照,就代表知道正確施工方式!

但事實卻是

"我網路看超過百個以上之配電盤,而合格率根本不到 1%" ,
不到1% ,就代表 有 99%的施工是違背著良心在施工,且棄他人生命於不顧!

光這點我就可以提出個人觀點了(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你真要告我,你絕對贏不了啦!!!

Kudostome wrote:
說那些都不重要了,...(恕刪)


這 這 這 發生什麼事了

drunktar wrote:
這 這 這 發生什...(恕刪)


drunktar wrote:
這位阿Sir. 不...(恕刪)


說那些都不重要了,我的批評是有事實依據的!

我可不是胡亂說 "那張證照在我眼裡是張廢紙" !

我是對物不滿喔! 我沒有對你做人身攻擊,反過來,你是對我做人身攻擊喔!

我是對證照的審核核發制度不滿,因為持有該執照,就代表知道正確施工方式!

但事實卻是

"我網路看超過百個以上之配電盤,而合格率根本不到 1%" ,
不到1% ,就代表 有 99%的施工是違背著良心在施工,且棄他人生命於不顧!

光這點我就可以提出個人觀點了(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你真要告我,你絕對贏不了啦!!!



我到底是在跟誰對話呢?????

有沒有人可以跟我說清楚  說明白

drunktar wrote:
drunktar wrote...(恕刪)


drunktar wrote:
這 這 這 發生什...(恕刪)


drunktar wrote:
這位阿Sir. 不...(恕刪)


說那些都不重要了,我的批評是有事實依據的!

我可不是胡亂說 "那張證照在我眼裡是張廢紙" !

我是對物不滿喔! 我沒有對你做人身攻擊,反過來,你是對我做人身攻擊喔!

我是對證照的審核核發制度不滿,因為持有該執照,就代表知道正確施工方式!

但事實卻是

"我網路看超過百個以上之配電盤,而合格率根本不到 1%" ,
不到1% ,就代表 有 99%的施工是違背著良心在施工,且棄他人生命於不顧!

光這點我就可以提出個人觀點了(言論自由的一部分),你真要告我,你絕對贏不了啦!!!



我到底是在跟誰對話呢?????

有沒有人可以跟我說清楚  說明白


*****
我回應OIIO的文,你怎麼可以搶他的話呢???
我會很傷心的,請你把oiio還給我。拜託您了


drunktar wrote:
這位阿Sir. 不知...(恕刪)

怎麼
備份不行喔
備份含意有留下證據的意思
至於什麼意思就看解讀者如何解讀哩
drunktar wrote:
第二 請你解釋清楚你留言中表情符號的涵義,並且要能與你留下的文字邏輯相通。千萬別說
是好玩,也請別說沒什麼意思。我很認真。

幹嘛在意表情符號~我的習慣而已啦
我嘛很認真的回答
drunktar wrote:
因為我一直很認真的回應你的留言,並一再的以各種同義的說法向你解釋,如果你能在留言開
頭說明一下,你對本人的解釋同意或者不同意,並指出本人留言裡不合邏輯或違反常理的地方
,而不是一再反覆的坦述你的理由。本人並不反對言論自由,但是有疑問並不是雞同鴨講的說
著自己的理由,至少你也應該說清楚我的回應裡哪裡不合理。

其實我很想降說啦
大大以駕照舉例很是不妥
事實是
在台灣有無駕照跟肇事對錯沒有絕對關係
一碼歸一碼
PS>1.最近親人車禍【被撞】才知道
有些自己認為"全對的"其實是"全錯的"
一些眉角講差一字就"全對的"變"全錯的"哩
2.很幸運的遇到貴人開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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