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unktar wrote:
致W兄
本來我就不太想再在這裡發言,版主的自負與自傲是他個人行為,我可以不予置評,但是
遣詞用字可以不用這樣處處咄咄逼人,言辭充滿偏激蔑視,何況是版主自己立場並不清楚。
聰明人自陷於聰明,應該就是版主的寫照,聽他自己說大概也步入中年了,怎麼還像個小朋友一樣。
你要發言儘管吧,老頭子我不陪您啦。鍵盤嘴砲?還是你獨占鰲頭呢。
/本人國立大學電子系畢業而已啦! 你那張執照在我眼裡根本是廢物一張啦! /
這句話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你最好道歉。不然我會請電廠工會律師跟您討論。
我也來備份一次!
我幹嘛道歉??? 表示個人意見不行喔??? 真是奇怪的世界啊!!!
那張執照在我眼裡就是廢物一張啊!!!
不然我在網路上看到的住宅配電盤合格率,絕對不會小於 1%!
要告就來告啊! 那些說要告我的,全部都可以來告! 又不是沒走過法院!
違法亂紀的水電工,不遵守法規,我依據電工法規來寫出此篇文章,就有一堆人說要告我,要告我的,我全部接受提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