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l_Justice wrote:
我真的很不想回的,但...(恕刪)
謝謝Evil_Justice大大的提醒,樓主的訴求是"機車可以停在停車格內"
是我搞混了議題而多加停了一台車!這裡先聲明是自己的失誤!(言多必失)

若網友想對號入座也無妨,本來在公開言論的場合發言,就是有準備會被人檢討(砲)的心理準備!
既然有心要做社區管理委員不就是要為社區住戶服務,不求他人盡心只願自己盡力罷了!就好像自己所待過的兩個大小社區中,有些委員選上後卻很少看到在管委會議上出席!
而社區活動也不見參與其中,那要嗤之以鼻也算合理!
若問機車可不可以停在停車格內?我的答案會是可以!!!
只是要停放機車的話,還是須遵循該社區的停車空間使用及管理之相關規定!
版主的疑惑是機車停了多年為何現在不行及自己的停車格為什麼不停?
住戶(區分權人)只要覺得有損權益的話,就可以要求社區管委會說明清楚,
而不是單聽管理員(保全)的一面之詞後,就一股腦的怪罪是社區管委會不懂得法律條文而侵犯到個人的財產權!
我針對此現象來討論的!
對於版主第118樓的說明,分享我的看法:
1.版主的車位是位於B2層,雖然無法知悉該社區的停車空間的狀況,但是機車行駛到地下室B2層的危害風險(多了斜坡與彎道),會比在平常路面來的高,像本社區的停車場情況是採單向車道,就規定機車須停放於機車停放區,且一律不得停放於汽車車位及行駛至B2(含)以下之車道內!理由就是保障住戶在停車空間的安全(無論是汔機車之駕駛和路過的住戶)!若是住戶有心違反規定,管委會能做的就是要出面規勸制止及告知若發生事故時需負擔較大的責任!
2.版主認為車位是屬於專用產權應無庸置疑的論點,還是有商確之處!
除非您的車位專有部分的範圍係有牆壁為區界,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不然還是比較符合約定專用的條件,另還是要通過共有部分的車道。
3.你對社區事務管理有疑慮,也不能說是再找管委會的麻煩,本來管委會就是為住戶服務所設立的,有問題說清楚講明白,像貴社區管委會肯用心管理以及針你的問題能提供解決方式(免費機車格),應該是社區之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