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piamh wrote:
突然發現我可以當報社...(恕刪)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先後養兩隻狗都是黃金獵犬,以前住在新店安坑半山腰社區,一住進去才發覺社區規則書明狗不可以去樓下中庭.大草坪.籃球場.網球場,反正全部都不能去,我就去當委員,然後委員會開會問他們怎麼這麼不講理,當然他們有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寬,有的人就是非常討厭狗,也不在乎別人有養狗的權力啦.
我帶狗出去不僅清自己狗的便便,也會清我所看到別家狗的便便,社區常決議要放老鼠藥其實目的想毒死狗還有流浪貓,我們養狗家庭都會去抗議,抓到浪狗我們會盡量幫忙送養,浪貓則全由我負責費用,用誘補籠一隻隻抓去結紮再放回社區並且每天餵食也就是TNR,小貓救治後找人認養,這樣的事我作了三年後,社區浪貓再無新增.
也許我花了幾萬元但是我覺得那些是我這一生中最值得花的錢,現在我已搬離該社區,帶著我的狗貓住到北美來,我的黃金獵犬是許多洋人鄰居的好朋友,這裡的人尊重狗如同家人,也尊重別人養狗的權利,雖然我並不很適應這裡的生活,最適應的是我的狗,牠不會像在臺灣到處被排斥,但我不鼓勵人來移民因為有許多事情真的不適應.
看我的狗狗過得多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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