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們願意毫不推諉的立即替我們這些平民百姓申請國賠嗎?
過往經驗,他們會很熱情的主動協助您辦理國陪,真的。
>> 第三十八條 傳染病發生時,有進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從事防疫工作之必要者,
>> 應由地方主管機關人員會同警察等有關機關人員為之,並事先通知公、私場所或運輸工具之所有人、
>> 管理人或使用人到場;其到場者,對於防疫工作,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 未到場者,相關人員得逕行進入從事防疫工作;必要時,並得要求村 (里) 長或鄰長在場。
>> 憲法第171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管你什麼傳染防制法);
理論上:「法律與憲法牴觸者,法律無效。」
實務上:「憲法與法律牴觸者,憲法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