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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梯聽到底可不可以擺放鞋櫃


innocent wrote:
我們社區也有類似的違...(恕刪)管委會的公告也不管用

工務局說提供照片和地址就可開罰

但因為戶數不多......我承認我是俗啦

請問,該怎麼自保而又能解決問題呢?謝謝。


找你的朋友幫忙檢舉,反正又沒規定必須是住在那裡的人才可檢舉。
謝謝陳雨大和ethanp大的建議,

俗啦我假意晃了一下,

發現社區戶數雖然不多,但違規戶比例實在不少,

所以再度寫信去市長信箱求情,

說明一己之力,真的無法一個個拍照+註明違規人、地址等事證。

(而且我也不知道『違規人』是誰?是要按門鈴問人家嗎?

於是工務局回信給我,說他們會再發函給管委會,

且表明違規事項應由管理委員會先行制止,他們無法代為制止。

一切又回到了原點。。。。。

公告欄上除了多了一張被開啟無視大法的告示之外,

什麼都沒改變。

唉,這究竟是命運的糾葛,還是上天的捉弄?
匿名檢舉:寫市長信箱,或是1999。
1.會有建管處人員來查看,但不會直接開罰。
2.建管處人員會發公文給管委會,由管委勸導,不聽勸者再由管委告發。

因為戶數較少,我自己有先特別把鞋櫃搬到門外走廊上一個月,然後才去匿名檢舉,等管委會公告希望大家不要擺東西到走廊上,我才收回屋內。
innocent wrote:
謝謝陳雨大和etha...(恕刪)

你目前的情況,就是我在125樓說的

慢慢來..照我135樓的步驟做

社區沒積極勸導,就再連續檢舉



有人喜歡扮演科南,推理能力卻連毛利小五郎還不如
謝謝陳雨大。

其實我已經連續寫信給市長信箱一年多了。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每次檢舉後,

固定模式就是:管委會貼公告示意 + 建管處回覆說管委會已回函改善狀況。。。。。

但事實上卻什麼都沒改變。(可能管委會裡最有力的人,他們家的鞋櫃最大

我想,真的只能『有圖有真相』吧。

也謝謝各位大德的方法,我會再試看看。

innocent wrote:
謝謝陳雨大。其實我已...(恕刪)

我跟你一樣!也是寫給高雄市政府!市長信箱多次!
情況都一模一樣;沒用的!我們是小老百姓!沒人會理我們的!
這個社會的正義之聲越來越像是悲鳴了'實在搞不懂!
自私真的是人的天性嗎??

hong cai wrote:
自私真的是人的天性嗎...(恕刪)

沒錯 自私真的是人的天性
我連什麼市長信箱都沒試過
我整棟大樓逃生梯 避難停車場都放著琳琅满目的雜物
不守規矩的住戶比守規矩的多太多
innocent wrote:
謝謝陳雨大。其實我已...(恕刪)



建議innocent大與hong cai大

先拍照上網到市府信箱投書社區偽報已改善,照片有之前拍的也附上來證明

再打1999請分機轉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轉到使管科後找負責你住的那區的人,詳談情況

請使管科負責的人用連續處罰的方式要求社區改善
有人喜歡扮演科南,推理能力卻連毛利小五郎還不如

innocent wrote:
謝謝陳雨大。

其實我已經連續寫信給市長信箱一年多了。
...(恕刪)


我個人的看法是假如這棟大樓的住戶水準太差的話,
與其繼續耗下去,那還是早點搬家吧!

因為通常水準低的人會物以類聚,
既然大家都很爛,要求生活品質的人就乾脆直接離開,
這樣是最省時省力的。


我也打算幾年後搬去管理嚴格的大樓,
就算租房子也好。
innocent wrote:
謝謝陳雨大。其實我已...(恕刪)


挺有意思的,我竟然看到以管委會名義要發給使管科的回函

因為沒開罰,該住戶又陸續把鞋子.雨衣雨傘擺出來,11月初時再次檢舉

在11月底使管科發函給管委會要求回報該住戶有沒改善

今天因為社區有些事情,主委帶了一些文件讓我跟其他委員看(我是委員之一)

裡面一份就是要回函給使管科的,照片上看到我對面住戶公共空間原本置放雜物的地方竟然淨空

明明出門前還看到對面住戶大門放的一些雜物

問主委原來是總幹事先把鞋子.雨傘等東西先移走再拍照,表示該住戶已經改善

開完會後就去找總幹事,請他照實回報使管科



各位為何事倍功半.......瞭解吧
有人喜歡扮演科南,推理能力卻連毛利小五郎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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