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jpiamh wrote:
現在不是民主的時代了...(恕刪)
今天才去你們社區中庭參觀說。我想應該是很多人遛狗卻不負責任造成吧?有時候為了維護團體的利益,個人的利益犧牲是有必要的。
像我住的社區周圍的人行道,就有狗大便,一開始大家都推給附近的流浪狗,後來經過追查,才知道根本是對面大樓的住戶跑到這裡來遛狗,然後也不收拾就走掉,有次被我看到就故意站在那裡一直看著他盯著他,後來他不好意思跑回來收拾。那天後就很少發生這樣的事。
也許你該多關心為什麼有這條規定?不要只想到自己的立場才是。
freewillxlover wrote:
您您可查詢蘋果日報,之前就有管委會規定寵物不可落地,已屬違反憲法行為,管委會的決議是無效的,它只能要求飼主清理寵物糞便,卻不能侵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