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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又倒霉的管理員.請大家幫忙出個主意~

上班時寫個告示幫倒垃圾一包三萬,送洗一萬,本社區住戶7折,很快就賺回來了

TUHOW wrote:
上班時寫個告示幫倒...(恕刪)

你也要看有沒有人要委託......
我認為根本就不需要賠償, 既然不在管理員的服務項目裡,就算有差錯管理員也不需要負責。洗衣店洗壞了要賠錢是因為洗衣店有收受洗衣的服務費用, 管理員的幫忙又沒有收費, 住戶還有臉要管理員賠哦? 如果今天那個住戶是不是請管理員幫忙而是請鄰居幫忙, 他會要鄰居賠4萬嗎? 就算要鄰居賠4萬, 鄰居會理他嗎?
是否拿丟的另一位管理員也有點責任呢?

mguy wrote:
我認為根本就不需要...(恕刪)

請鄰居幫忙鄰居或許可以拒絕,找管理員,管理員真的很難說不,通常也不會說不!!(實務上)又不是不想混下去了..怎麼說不,說的出口啦!!
而且我認為這樣的人,就算鄰居弄丟了應該一樣會要他賠的....
如影隨行 wrote:
反之你有沒有想過....(恕刪)


所以管委跟保全公司不應也沒立場介入,由他們自己去喬要不要賠,賠多少(拿出證明來)
這種非關職務的忙要嘛就拒絕,不然就要做好,萬一遇到這種不大器出事真的會吃不完兜的走

mioka wrote:
可以有負責,可以有賠償。但是要符合比例原則,今天你拜託人家,人家無償幫你。但是出了事情要人家賠四萬。這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
你可以罵他,你可以怪他,甚至你暗地裡可以弄走他,但是你沒有權力要人家賠你錢,因為人家一毛錢都不欠你...挺多就是道德瑕疵而已。


您的說法看起來有點自相矛盾...

我想表達的是管理員A對於保管該物有責任,所以自然有賠償的必要,
至於該物價值多少,當然不是誰瞞天開價都算數,必須透過調解或法院來做出一個裁定。

弄丟別人寄託的物品是有違民法的嫌疑,
請管理員丟垃圾、送洗才是道德瑕疵。
個人淺見
這件事應該由管委會出來主導
不在工作職掌的暗規該不該幫忙 這可以討論

應藉由此次教訓 開區權會時
再社區規約內加入 若找保全處理非工作職掌項目
後果自負

由管委會出面協調 賠償4萬沒問題 請住戶舉證 裡面(確實)
放了那些名牌衣物
再由保全.管委會.該名住戶 依疏失比例(住戶》管委會》保全) 承擔損失

若無法舉證 因管委會之前沒列入規約 以管委會名義 賠償住
戶洗衣費
jimi74 wrote:
所以管委跟保全公司...(恕刪)

1.管委跟保全並沒有介入呀?人家就講他是好心看不過去的住戶了....
2.我上面是指...一般這樣的是有那個管理員會拒絕住戶不幫忙啦!不可能吧?真的不幫忙搞不好才真的保全公司跟管委會介入了呢...(不曉得你懂不懂我意思)
OMG999 wrote:
您的說法看起來有點自...(恕刪)

住戶要求幫忙當下並沒有說明是"多貴重的衣物"如果有我想保全會拒絕不然就是提高警覺!!
我覺得各位都說的好像大樓的保全(管理員)可以很公事公辦的..其實實務上根本不可能!一般管理員都要跟住戶保持良好的關係,因為住戶大會的時候關係著他們會不會被換掉物業管理.
我曾經親眼看到一位保全朋友因為住戶車子停大樓外紅線被拖吊而臭罵保全的.
事實上是:住戶停紅線要上樓拿東西,要保全"看一下車",沒想到吊車來了後,警察準備拖吊時,保全跑去跟警察講,警察說你是車主嗎?如果不是就要拖,然後保全馬上通知住戶,甚至出去追車....但來不及了.
沒想到住戶下來一直罵保全怎麼沒通知他,保全說有,但住戶裝傻就說他沒聽到...然後一直痛罵保全還揚言說他保全怎麼當的要讓他當不下去...(整個過程我就在旁全程目擊)
PS.該大樓也沒多貴..一坪60萬.
很多住戶平常對保全很客氣.出事了都是跟罵小孩一樣啦!

tn00377317 wrote:
個人淺見這件事應該...(恕刪)

+1.我也頃向這樣處理,能讓大家知道保全啥事該忙啥事不幫..以後也比較有依據,另一方面讓該住戶亮亮相!讓大家知道他衣服要4萬哦!!還要全賠哦!!啥嘴臉!!
搞不好大家的輿論讓那住戶也會收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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