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tiger wrote:
樓主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恕刪)
蛤?
是po文要稱小妹嗎?
版上禮儀那真是我的疏忽,抱歉、抱歉

flycode wrote:
我只說...你要多少...(恕刪)
TopYoung wrote:
不告而取便是偷了...
還要協議啥?
是偷東西沒錯啊,你真的沒啥法學常識
ivyweng wrote:
對方先把東西搬走,我們發現主動詢問,才說要500買。
這不叫不小心,一開始騙說不小心,再來說因為很好用,所以要自已用<-----這是企圖
這也是偷。
那一堆人都可以不小心拿走人家東西吧!!!!
這位大大,很抱歉,你的高明意見,我沒辦法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