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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1樓將圍牆拆除成停車位之囂張行徑.... 想請問此類問題是否可以檢舉申訴?

pc0512 wrote:
哈...我的柴油版XC90平均油耗是11Km/升..
比你說的8Km/升還省很多..
我是很愛地球的..哈哈
歡迎來換車...



哈哈哈
我的是civic 8
市區一公升至少可以跑 12km
車子金屬與塑膠用料也比Xc90少很多
愛地球?
你靠邊站吧!
歡迎來換車啊!



我當爸了 wrote:
哈哈哈我的是civi...(恕刪)

這樣下去我們要去汽車版開版繼續LDS了...
不要問我什麼是LDS...呵呵

XC90卡噌雖然比較大..但速..偶棉速環保材質.
況且一次口以載7個人..換算每個人所耗費地球資源
還是小於你那只C...怎麼樣..來換啊
pc0512 wrote:
這樣下去我們要去汽車...(恕刪)


不好意思
我腦子很清楚
不想買壹台車卻每天當車奴
停個車位還要擔心被撞
還要擔心昂貴的修車費
這種生活多可憐啊?
civic 8便宜又省油
每次出門也不見得滿載
所以我一個人開車的時候,也比較有愛地球的感覺
看樣子你每次開XC90都載滿7個人哩
真佩服!!!

不是我不想換,實在因為不想當車奴啊!




pc0512 wrote:
沒這個屁股就不要開車拉...
...(恕刪)


如果擔心修車費有的沒的
真的要考慮一下!

我當爸了 wrote:
不好意思我腦子很清楚...(恕刪)

我有三隻洗小豬還有老婆大人+雙邊的父母,滿載7人的機率還真高..
小C是真的沒辦法滿足我的需求拉..光載那三只加上小孩子的東西
真的就爆倉了..當爸的尼應該懂的.呵呵..

話說回來..我不僅當車奴,還當房奴..還是三隻小豬的專屬家奴..
還有老婆的O奴......(18禁..兒童不宜..)
當的還真快樂喔...

pc0512 wrote:
我有三隻洗小豬還有老...(恕刪)


家家都有難唸的經
都辛苦了!!!
如果是一樓的我會讓你停外面
但是會三不五時就打電話或按電鈴叫你移車
不接也沒關係,打電話請管區出來,我就看你能皮多久
哪天你家的車子被推高機請到別的地方就別哭
最多就申請真正的紅線誰都不要停
最後高興的還是打掉圍牆的住戶
有時你會發現,觀點改變障礙就會消失, 但唯一的難題就是,人們心中偏執固執的觀點。

zerotime wrote:
你這樣講不太對唷~
每個建物都有專屬的使用執照及項目,
如果那塊地是住宅或是法定空地使用,當然都不能拿來停車,
就像私人車位規定不能拿來堆雜物一樣,
不過rugbysamz講的也不盡正確,
那塊地是不是法定空地要看公寓蓋的年份對照當時的建築法規,
不同時間蓋的房子標準就不一樣,
很久以前蓋的房子不一定有法定空地的概念。

樓主,這件事情要去檢舉你要考慮清楚,
你可以要求他恢復原樣(把紅線塗消),這是你的權利,
但我也相信他也有權利申請使用變更(變成合法車庫),
說不定還要求將巷弄通通畫上紅線(好像有規定車庫左右幾公分內也不能停),
或是改成消防通道,
到時候你們全都不能停,(基河國宅I就是案例)
你們巷子還沒被畫紅線已經讓很多人羨慕了,
很多人家裡方圓200M通通都是紅線,
不然就是先找議員來看看。

偷偷告訴你,我覺得他那塊空間不能變成合法車位,
因為...太小了...
不然你偷偷去量看看有沒有寬2.5公尺,長5.75公尺。
有的話,那他比較有贏面。

另外,
你真的想跟他搞到底的話,
去地方政府工務部門調原始設計圖(好像幾十塊吧),
看那塊地到底是什麼?
是法定空地?1F住戶所有?還是約定專用?還是什麼鬼東西的~~
搞不好...居然是N年前的黑心建商把車位拿來當室內賣,
那...大家還吵個屁阿!?


本樓第二篇有價值的論述

tommycheng wrote:
樓上很多已經解釋得很清楚了!
自己的空間改成什麼都可以,但不能影響原來的使用情形。
所以要改成停車空間OK,但原來圍牆外原本的使用方式不能變更。

簡單講就是偽車庫外的空間,本來可停車的位置仍然可停車。
自己的車進出被擋到的話,看是用吊車或是直昇機都可以,
但就是不能禁止別人停車或動別人的車(當然更沒有資格叫人移車)。

合法車庫有一些法規要配合,不是打掉圍牆裝個鐵門就算數了…如果有把握確定合法的話,
應該要申請變更為合法車庫劃紅線,這樣才於法有據!

另外住家出入口,即使沒有劃紅線也不能停車是對的。
舉例來說,目前很多巷弄一樓,通常是一整片鐵捲門,或有些圍牆改鐵捲門,然後另外有個原始出入口的小門。
簡單講就是只有保障你原始建築所規劃的小門不被擋,只要別人的車不擋到小門,就法來講就有權停放。
至於擋到其他出入口,抱歉…請先證明那是合法的出入口再說!(是合法的出入口就可以申請劃紅線了)

雖然很多一樓的住戶都樣做,大家也相安無事,但並不表示法律上站得住腳,
真的遇到重大爭端或是被外地人惡整,最後要走法律途徑的話,違法住戶會吃大虧的…

以上僅是就法論法,人情事故的部份就不談了…


本樓第三篇有價值的論述
問題癥結點在於看的到停不到,換個角度來請教樓主看法,今天你看見他家門前遭任意棄置垃圾或環境髒亂,你是否會認為這地方是大家的,主動協助清理,相信答案是不會的(他家門口關我屁事喔),可是想停車的時候就變成路是大家的,再拿頂樓使用權舉另外一個例子,當頂樓地面龜裂導致最高樓層住戶室內滲水,您是否會認為頂樓是共有的,應儘速協同修繕,肯定也是被動的(反正水又不會滲透到我家),想烤肉、遛狗、曬衣服、遛小孩跑跑跳跳的時候,頂樓又變成大家的權利了,所以我認同自私的說法,只是他不是單方面的,你我都一樣!
這麼舊的文章
但很有趣
我近期看過一間舊屋因室裝被檢舉
公單位來稽查才發現該屋一樓室內有三分之一
是停車場
停車場的符號像是長方形裡有2條斜線(不是交叉線)
那個工務科員說要業主拆除裝潢並區隔出室內空間與停車場
整排都"應該"是長這樣
但是貼隔壁就是郵局(所以郵局也是大違規.但沒人檢舉就算了)
好想看一下郵局中間隔出停車場的樣子

反過來說
樓主所言是在方便停車等邏輯下
但是假如調圖來看
恐怕
整排有圍牆的或有雨棚的都是違規使用
因為我猜
大家圍牆雨棚空間應為公設
再玩大一點
那乾脆互相檢舉一下
一樓整排應該可以拆出一條綠色走廊(灑花發夢中)
但小心別砸到自己的腳
二樓以上陽台雨棚也應該是不可打出或修改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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