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上來看了,沒想到是這樣的結局,
給大大一個處理上的建議,
照片是死的,錄影是活的,
建議您在自家門口裝設小型監視攝影機,
有標示時間及日期的那種,而且就從你家門口照出去,
因為是公共空間,非私有領域,所以沒有被告的風險,
你就說你是為了防盜所安置的監視器,依法無據,(有處理過的案例)
詳細記錄著鞋櫃擺設的時間及日期,
然後燒成檔案寄到工務局,接下來的時間還是要繼續攝影,
直到工務局勘查人員勘查完畢後,住戶收起來又再擺回去的影像,(這是重點)
證明勘查人員敷衍了事,及住戶的惡意違規,
然後再燒檔案交寄工務局,看他們要馬上處理,
或是要你另外交寄給各大媒體及立委,
順便告訴他要先準備好律師,準備接受瀆職告訴,
這樣的處理方式,可能速度會比較快吧!~
但是我不確定你會不會被公幹........
所以自己要衡量可行性,
一但成功後,應該就不會有造次的下一次出現了吧!~
因為你家的監視器一直都在!~
這是我的部落格歡迎參觀,也歡迎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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