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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總幹事在物業管理公司提案時大罵住戶(文長慎入)

iamasusan1125 wrote:
吐血,怎麼那麼多人認...(恕刪)



制度的存在不就是在避免便宜行事,進而產生糾紛的嗎?但總是有人會認為制度麻煩~

住社區大樓的好處就是有垃圾子母車、有警衛收包裹掛號,如果這麼簡單的事情都做不到就換一間物業吧。
認同樓主,加油。
這管理員很蝦總幹事更蝦,啥密叫這是服務不是應該?那請問他薪水是天上掉下來的嗎?我先前住的板橋巨蛋,收發明細一清二楚,原來我們先前是很幸福的。
se0629a wrote:
等委員會願意以豪宅標...(恕刪)

我很好奇
就一個信件收發需要多少的預算才能作
還需要多追加多少預算才能負責
不要把這當成豪宅服務
真正的豪宅不只包括這些
我家樓下的保全一個月也是三萬多
信件收發也以做得很好
他們處理這個不是善心服務
而是他們的本職
不然弄個電子鎖大家憑卡進出不是更便宜
我想...
案主絕對不是住豪宅...。
通常一般社區都會以最低標價廠商(物管公司)為主,其用意是降低社區費用&成本。
但還有另外一種狀況:
社區管委會&物管公司鄉愿,透過交情、關係等等因素,而由主委主導整個社區的維運管理...。(機電、防火、電梯等廠商)
所以...
這狀況其實在一開始時,就可以向主委反應管理員&總幹事的態度及作為,並觀察主委的處理態度...。
基本上,越是老舊的社區,類似這種狀況越是嚴重。(因為新房大家都很積極,但隨著社區屋齡的老舊,歷屆各委員的更換下,社區事務除非重大事項,否則大家皆以得過且過的心態,維持一個社區的表象...。)
再加上社區管委會成員,皆為無給職。社區久了舊了,住戶的管理與公設維持更是繁雜⋯⋯。
祝福案主社區能夠找到優良物業公司承接。管委會亦是相當重要的。
以上
完全無法認同 badsupper.....


badsupper wrote:
很多人都說要追根究底...(恕刪)
iamasusan1125 wrote:
完全無法認同 bad...(恕刪)



我也是,但我尊重。

mrck wrote:
恭喜妳成為妳們社區...(恕刪)

回答中肯.但是多數人拿請猴子的錢,一定要猴子做超出猴子份內的工作,這個才是問題重點
小毛3822 wrote:
回答中肯.但是多數人...(恕刪)


你沒想過, 事實上是明明猴子說要兩根香蕉才願意做事, 你同意了, 也給兩根香蕉了, 卻發現, 猴子啥事都不作!?

物業既然敢簽約, 就該做到合約內承諾的事。

總幹事通常只是個虛位罷了。 物業要求住戶聘請總幹事, 大多數都只是為了金流或是管理管理員罷了。

管委會之所以要找物業公司, 只是不想承擔找人, 招聘, 管理的責任和工作罷了。

真的要省錢, 自己組建, 或是招聘管理員, 絕對會比委託物業還便宜。

既然是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 就不是單純只有省錢的考量。 而物業公司既然同意合約內容也簽約了, 就沒理由不提供合約中承諾的服務內容。

JasonQ wrote:
管委會之所以要找物業公司, 只是不想承擔找人, 招聘, 管理的責任和工作罷了。...(恕刪)


您認為管委會的委員是有給職的?
不用去上班來繳房貸??

或者是您也是在管委會裡?
還是您也是一般住戶..
怎不出來承擔找人招聘.管理的責任.

有您出來幫社區做事
您的社區應該是個優良的模範社區才對吧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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