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一年前我岳父他付了頭款跟用他的名字貸款幫我們買房子,當然分期是我付,最近我跟老婆說當初應該請岳父多貸一點,因為我現在還有44萬的信貸,每個月都要還兩萬多,如果房貸能多貸一點,就可以把信貸併入房貸,這樣就少掉信貸的負擔了,房貸是200萬,跟台灣銀行貸的,月分期是1萬1千,利息比信貸低很多。
我現在沒有任何的動產或不動產,有幾張信用卡,約有3萬卡費沒還完,信貸剩44萬,在外商公司上班,月薪7萬上下,不過由於老婆沒在工作,加上要給爸爸家用,還有房貸信貸,是真正的月光族,所以我想現在政府不是有些優惠房貸,像是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率這種的嗎?那我能不能去貸款買我岳父的房子?當然我主要是想可以多貸一點順便就還掉信貸了,希望有經驗的網兄可以指點一下,謝謝!
我會先跟我岳父講我現在的情形,再決定下一步,贈與稅誠如網兄講的,我是真的有貸款出來買房子,所以應該是不用繳吧!細節我就不清楚了,頭款一元也可以嗎?
這種房屋的買賣似乎要找代書辦會比較輕鬆一點,自己不用跑來跑去的,我目前也還沒什麼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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