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天 的一樓 當車位 和店面有何不同 ??

一樓停車位當作店面來賣,造成6位不知情的住戶花了上億元裝潢、做生意,如今卻面臨違規拆除的命運

==> 但是 一般的透天 一樓 不是都能當店面
難到 車位 /店面是蓋時 須要 伸請 ??
2008-06-13 23:27 發佈
小弟就法規部分小小說明一下
有興趣就請讀讀建築法第73條.變更使用辦法.室內裝修管理辦法.及建築技術規則之停車空間部分
1.停車空間擅自變更為店鋪使用違反使用用途可處6~30萬罰款或令其恢復原狀使用(可連續開罰並斷水斷電)
2.停車空間可免計容積..店鋪則須計入容積..如停車位欲改以店鋪使用已涉容積增加問題則有增建申請之問題
3.如果是法定停車位..則車位不能滅失只能移位...除非您願意繳代金(還要看主管機關願不願意接受)

最好去調一下使照竣工圖看有沒有剩餘容積及平面圖才有辦法研究如何解套
至於解套的方法有很多種...礙於商業機密及不同狀況無法向您一一述明
sky1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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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21:18
泓利

請問能付費私下教我如何解套嗎?

2024-06-12 11:40
如果當初申請建照時,一樓用途是停車空間,那就只能停車,而且一般可能是法定停車。
這樣做是為了可以多一層的容積。也就是說本來可以蓋三層的,但壹樓因為當停車空間,所以壹層可以不計容積,那原本只能蓋3樓的就可以多蓋到4樓了。
(停車空間可以抵容積,一部車位可以扺40m2的容積。)
所以如果將停車空間私自變更為店舖,直接對容積的檢討就有問題。(容積一定會爆,除非容積當初有剩)
所以照規定是不可以移為它用,就是不能私自變更使用為店舖。
就跟法定騎樓一樣,騎樓的用途是人行道,也不可以做為私用。但在台灣到處騎樓不都被佔用。
就看有沒有管理單位出來管。當然停車空間私自變做店舖顯然是違法的。
而且依建築法73條裡的規定,也好像沒有停車空間變更為店舖。

http://www.wretch.cc/blog/hkchiang2005
感謝 , 原來還有如此多學問

那如果沒人檢舉 是否就會沒事 ??
新竹小城旁 有個透天店面 好像把旁邊水利地 (貓耳朵小館後面 本是水溝) 整片 封起來 . 本以為只是停車場
.前些日看 還蓋起來 好像要往上面蓋 .. 這樣一蓋可能就多了 幾樓
我常經過這個路段。
就是有一排建案,大約有十幾戶,
後面剛好有一塊空地臨鐵道路。
最近看到建商把這塊地填高,跟路基一樣高,
是準備當店面嗎?
如果是違建,也太囂張了吧?!

新竹市政府都不拆違建的嗎?

其他大大都說的很好 簡單的來說 如果只能蓋3層樓 可以多蓋一曾 地4曾可以多蓋8坪

以彌補你一樓店面拿來當停車位

而一樓當然可以做生意~ 但是登記要在2樓 一樓因為你室登記停車位 所以如果你要開店做生意 要申請營業許可

有項規定是 一定要在一樓 但是你只有2樓可以登記營業 所以就醫樓就不能營業

但是開些 小吃阿 那些的 都是OK的 又可以多賺8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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