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室拆除工程完成後,設計師建議不要鋪拋光石英磚、改鋪木地板,原因是地板(某些區域)踩踏時會有晃動(設計師說"彈"),加上原地板高低落差有3公分,如果鋪拋光石英磚,之後會因為地板太薄(?)而容易膨拱。因為我們也不懂,所以問那水泥灌漿厚一點不行嗎? 設計師說怕太重...
後來有上網研究,提到灌漿要5公分才會比較穩(拋光石英磚才不容易膨拱),所以,以這間老公寓來說,最低的地方等於要灌漿到8公分,這樣會太重的意思嗎? 那一般灌漿至少要多少公分呢?
因為有小小孩,怕打翻湯湯水水之類,雖然超耐磨木地板有些號稱防水,但還是會擔心,想說還是以拋光石英磚之類為主。
而設計師現在堅持,如果要鋪拋光石英磚,則不承諾當初的1年保固。想知道,高低落差3公分,真的無法鋪設拋光石英磚嗎? 除了木地板,有別的選擇嗎? 頭洗到一半,真的進退兩難。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