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買下隔間好的出租套房(一層五戶)
樓層為無電梯的公寓四樓,前一陣子樓下鄰居反應天花板漏水(當下鄰居反應時在處理其他事務,隔半小時才回電)
結果鄰居就通知環保局了(事後鄰居也覺得太誇張又自己打電話過去取消,但來不及了),上禮拜收到被檢舉的公文-室內裝修違法跟隔間什麼的要來會勘⋯⋯
請問
1.買來已是既成套房,我們沒有再動隔間,會勘會看這個嗎?
2.我們只有鋪超耐磨地板,沒打地板,以及油漆跟動一間浴室的地板而已,這樣需要申請室內裝修合格嗎?還是室內裝修許可?但已經都裝修完了啊⋯⋯來會勘也看不到動工畫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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