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圖的停車庫有分割到農業區,是可行的............因為車庫是透空的沒有建築行為2、1.5M防火間隔檢討線..........不能開窗3、3M防火間隔檢討線..........可以開窗但需具有防火時效證明
TK323 wrote:這是二工圖大大你的意(恕刪) 前面起碼會加蓋採光罩?至於有沒有更大膽的,直接變騎樓式蓋到2、3樓 我就不知道,看建商怎麼跟客戶談的一次 ,二次,(一工,二工) 就是以使用執照取得為分界點。使用執照前,就是照法規規定的蓋。其他二工都是使用執照後在用的。下面圖的二次窗、二次門,在申請使用執造前,會先封起來讓表外跟牆壁沒二樣,請照使用執照後,會把封起來的二次窗、二次門露出來。
農業區的問題應該是 農業區(建地目)跟住宅區同一張建照。都市計畫農業區(建地目)土地與相鄰住宅區土地,可否合併為一宗土地申請建築執照內政部87.1.23台內營字第八六○九九一八號函按有關農業區建地目土地之建築及使用,都市計畫法貴省施行細則第廿八條業已明文規定。本案都市計畫農業區(建地目)土地與相鄰住宅區土地,可否合併為一宗土地申請建築執照,請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廿九條規定辦理;至新竹縣政府建議分屬住宅區與農業區「建」地目之土地於合併為一宗土地申請建築執照時,應以農業區「建」地目容許使用項目為準,限制住宅區之土地使用項目乙節,似已逾越都市計畫法貴省施行細則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另作法令所無之限制,仍請慎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