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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下漏水,樓上要負所有修繕責任嗎?

各位大大,想請教漏水的問題,
就是怕漏水才買了信譽比好的建商,結果還是漏水了,
我家浴室完全看不到漏水,但樓下說漏水,
主任拍了樓下的管道間水管在滴水,我也看不懂是誰家的管線,
主任說只要過了保固期建商就不會負責,才交屋二年多的新房啊...
所以要我們自己找水電把馬桶拆開,把管線修好,
我家浴室沒重新裝潢過,都正常使用,
這樣是不是樓上樓下要各負責任?
建商完全沒責任嗎?管線明明是他們沒接好....
我只是想知道該怎麼處理,如果真的是我們要負責,
也只好乖乖的去修了...
2019-12-09 21:10 發佈
法規是真的樓下漏是樓上責任
自認倒楣吧!
你家管子漏就是100%權責

除非是公管漏水,這才有得灰
anitach77 wrote:
各位大大,想請教漏水...(恕刪)

保修期內,建商負責。看一下房屋契約書,漏水保幾年!要寄存證信函給建商哦!
你有改建過浴室嗎?
漏水照片,是水管漏水,還是地板層漏水。一個是維修水管,一個是刷防水。(矽酸質防水水泥塗料刷在樓下天花板水泥層作防水。樓上用渗透性防水)。村料費二千元可能解決。
anitach77 wrote:
主任說只要過了保固期建商就不會負責,才交屋二年多的新房啊...(恕刪)

很多人都搞清保固和擔保之差異。常被建商呼嚨。
一個是買賣雙方的契約,一個是法律保障買方的約束。
保固是指產品損壞之保修。
漏水若是買賣時即存在的問題,那是產品瑕疵,屬民法第365條瑕疵擔保,有5年擔保期。
(除非買賣契約有瑕疵擔保之排除條款,但定型法契約沒有這條款,正常房屋買賣契約不會這樣寫,寫了反而欲蓋彌彰。所以都以保固期己過來呼嚨買方)
注意!你得在知悉漏水起算,六個月內求償。
看這這篇解釋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
看了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我沒改建過,也沒不當使用,這樣不是該樓上樓下共同負擔嗎?
另外,謝謝sunyearhuang大大提供的法規,我會用這規定去跟建商先談看看...感謝!!
anitach77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恕刪)

過保固之後,非公共區域漏水,
一律都是由漏水方負責處理。

換句話說,如果樓下的天花板在漏水,
不就是樓上要處理嗎?
Kang-Wei Tzou wrote:
過保固之後,非公共區域漏水,
一律都是由漏水方負責處理。

還有民法之瑕疵擔保,見5樓。

Kang-Wei Tzou wrote:換句話說,如果樓下的天花板在漏水,
不就是樓上要處理嗎?

若沒有造成漏水的責任方,漏水設備共有人負責。

基本上本案應民法之瑕疵擔保要求建商負責。
anitach77 wrote:
各位大大,想請教漏水...(恕刪)


『通常』樓下漏水的確是樓上要負責
因為『通常』漏水的水管是樓上的

換另一個說法,如果是你家漏水你會不會找樓上?
07140714 wrote:
『通常』樓下漏水的確是樓上要負責
因為『通常』漏水的水管是樓上的(恕刪)

公寓大厦管理條例第12條寫的還不夠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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