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聽廣播有聽到這一家建商的廣告,提到 (十年防水保固)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業界少見?但我覺得,一間房子如果一開始沒有漏水的問題,大致上就不會了,除非其他人為因素造成的。我現在的住家也住了25年了,一直也沒有這個問題,所以會對這種廣告覺得好奇!XX建設打造品牌 推出十年防水保固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403002951-260410?chdtv
依據《民法》第365條規定,從交屋時起算5年,賣方對標的物,是必須負擔瑕疵擔保責任,期間內如果房屋出現瑕疵,如:漏水等狀況,原則上賣方必須負責修繕,而買方須在發現房屋漏水的6個月內舉證瑕疵並通知賣方。10年保固防水是真的比較少見twbrian wrote:早上聽廣播有聽到這...(恕刪)
twbrian wrote:早上聽廣播有聽到這..但我覺得,一間房子如果一開始沒有漏水的問題,大致上就不會了,除非其他人為因素造成的。.(恕刪) 房屋防水功能失效是第一個出現的問題新屋不漏不代表十年後還不漏
四維草方哥 wrote:依據《民法》第365...(恕刪) 問你一句,你如何證明房屋交給你時,就是有瑕疵存在? 更何況你還在屋況確認書上簽名確認了!退步言,再問你一句,在台灣每天、每周、每月大大小小地震頻繁,每次地震都有可能造成新舊大小不一裂痕,問你如何證明瑕疵不是事後天災或人為因素所致?法律文義跟實務上操作運用,天差地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