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最近長輩的line圈在流傳一跟個叫節電貼片/省電貼片的東西,說只要貼在家中總開關外的鐵盒上,就可有效節電,而且一開始也不用花錢,等到隔年的電費帳單來時,相比較省電的費用時,再收取一定比例費用。
因為不用費用,再加上樓下一跟鄰居信誓旦旦的說真的有省到錢,所以媽媽超級心動,一直要來安裝。
我上網查又查不到相關的介紹或反証,請問版上有人清楚這產品嗎?
elitekuo wrote:
http://www...(恕刪)
但是樓主的說法是貼這個貼片不用錢,等一年後比較節電費用再收省下電費的一定比例
感覺是手法又翻新了。不是聯結裡那種單純用一個假商品玩老鼠會的模式。
我覺得樓主說的應該有誤會,應該不是使用一年後再比較電費。而是貼了以後,下一期跟去年同期比較,省的電費比例付款
我猜是利用人的心理,譬如有些汽車的省油商品,當事人使用以後,會因為心理預期而改變駕駛習慣,然後幾桶油後的油耗表現果然提升了,加深這個產品是有效果的心理預期。但事實上這種省油產品壓根沒有效
所以我給你一張成本三塊的貼紙,你拿去貼在NFB上。如果你心理預期會省電,於是出門都會隨手關燈,電視不會放著沒人看一直開。那麼透過心理預期改變你的用電習慣。下一期電費對比去年同期,會有感費用下降,我覺得也不是不可能。尤其臺電的模式是,你如果比去年同期節電,除了用電量少所省下的電費,台電還會給你節電獎勵,所以一開始做節能時,次一期電費會非常有感的比去年同期少很多(省下的電費+節電獎勵)
我就抽你未來一整年因改變用電習慣得到的電費獎勵的一定比例。
假設你心堅如鐵,電費沒降,那我就說你用電增加,但電費卻沒變,也是有省到。大不了不收你錢,內心OS : 我虧貼紙三塊錢。
以現在省油產品這麼好賣的情況看來,我覺得這可能性頗大的耶?

什麼是違規用電?
一、按經濟部依據電業法第56條第2項
授權頒訂之「違規用電處理規則」
第3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屬違規用電:
(一) 在線路上私接電線。
(二) 繞越電度表或其他計電器,損壞或改動表外之線路。
(三) 損壞或改變電度表、無效電力計、其他計電器之構造,或以其他方法使其失效不準。
(四) 在電價較低之線路上,私接電價較高之電器。
(五) 包燈用戶在原定電燈盞數及瓦特數以外,私自增加盞數或瓦特數。
(六) 依約定設備容量計費之電力用戶在原申請馬力數、瓩數或仟伏安數以外,私自增加馬力數、瓩數或仟伏安數。
資料來源:台電公司
https://www.taipower.com.tw/tc/faq2_info.aspx?mid=80&id=119&chk=264e005e-475f-435d-8ef0-d1bc303ccfbf¶m=pn%3D1
至於聯合新式樣專利權僅加註於原專利證書,並無單獨核發專利證書。專利權人得於聯合案核准公告後,檢還原專利證書辦理加註事宜。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504301&ctNode=7633&mp=1
答: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都是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的創作,著重於功能、技術、製造及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但發明的標的較廣,包括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方法、生物材料及其用途;新型的標的則僅及於物品之形狀、構造或組合的創作。
設計專利是保護對物品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的創作,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與技術性無關。
發明專利及設計專利都須經過實體審查才能取得專利權,但新型專利則不經過實體審查,而採形式審查,故新型專利權本質上會有不安定性與不確定性。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502699&ctNode=7633&mp=1
真的靠一片東西就能節電10~30%,那真的是諾貝爾獎等級了~~
然後真的當一般人連基本的google能力都沒有,隨便拿張新型專利就能騙吃騙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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