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對於法規的要求必須要有了解才不會誤觸法網 造成人命財產的損失
最近看上了好市多的塑膠屋 想買一個放在家裡自有產權露台(非約定專用喔)放些工具雜物(不住人)
但是有人說這個塑膠屋是違建 有人說沒有固定不算違建
所以只好發文給拆除大隊請他們鑑定
經過一周之後得到以下回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主旨: 詢問違建認定
案件內容:
如果購買好市多販售的塑膠儲藏屋,放置在自有產權(非約定專用)的露台上,是否構成違建的要件而必須拆除?? 如果放置露台上,另外加上鋼索固定(請參考附件鋼索固定照片),是否就構成違建的要件? 該物件放置地點距離女兒牆有150公分以上的距離 該塑膠屋販售網址: https://www.costco.com.tw/Lifetime/Lifetime-10x8-Shed/p/574893 產品規格: 室內坪量:約2坪 外圍尺寸:約寬3 x 深2.4 x 高2.44公尺
權責機關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反映露臺放置塑膠儲藏屋是否合法一案,按內政部函67.09.19.台內營字第818116號函釋意旨,進口活動式房屋如係作為供個人或公眾使用之構造物者,縱令可隨需要任意遷移,但其構造及使用與一般固定式房屋尚無差異,且客觀上於使用時復有固定之處所,應視為建築法第4條規定所稱之建築物,故依同法第25條規定,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本案仍請您參閱上開規定辦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中有關台內營字第818116號的說明可以見以下網址:
點這裡
所以本人的解讀是:
如果是塑膠儲藏"箱" 因為是箱子 客觀上因為構造和使用和一般房子使用上有差異(比如裡面無法放床,無法住人),所以算是大箱子不算建築物,應該不屬於違建。

如果是塑膠儲藏"屋",拆除大隊認定外觀和使用方式和一般固定式房子使用上沒有差異 所以不管有沒有用鋼繩固定 都算是違建

所以接下來我應該會考慮買塑膠箱,或是買小一點的塑膠屋
下一次如果被檢舉塑膠屋違建 再來分享被拆除大隊塑膠屋新違建即報即拆的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