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除了要付機車停車位$100元(還必需要先預繳半年費用無法退費),還要購買感應貼紙$100,真的覺得管委會是在A錢)

婷TING wrote:
近日管委會公告說「本大樓地下一樓為私人所有,近來常有機車亂停車,影響其他守規矩住戶之權益,地下一樓之所有人決定將機車進出委託管委會管理」意思就是說要開始收機車停車位費用,對於收費我是沒意見,但是因為管委會為了要多收費用,而在電梯出入口、消防器材前、逃生梯前也規畫停車格,我覺得這樣會影響安全,請問是否有那個管道可以投訴呢?
另外除了要付機車停車位$100元(還必需要先預繳半年費用無法退費),還要購買感應貼紙$100,真的覺得管委會是在A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