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件事想請大家解答,我目前的房屋是快30年舊公寓,一層兩戶各有自己的頂樓,因為頂樓漏水問題跟管委會講了,但是要我自己處理花費,但是頂樓會有人上去曬衣服為什麼是我要處裡,本社區沒有加蓋頂樓。想請問這責任屬誰。
(我們社區頂樓有說不能加蓋,所以是開放式空間,沒開過住戶大會只有管委會自行開會而已,然後在把開會內容公布在管理室,所以才想說既然是開放空間那應該是管委會要處裡才對。我家天花板沒裝潢就只是粉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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