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去年我在台北市透過房仲找到租屋,第一年簽約,房仲收取仲介費,我認為透過他協助代找,收費很合理。第二年即將續約,房仲仍來電索取第二年仲介費,這一年當中房屋有任何問題,我都直接連絡房東,房東也都有處理,大家配合也都沒問題,我覺得第二年還要給房仲仲介費似乎就不太合理,因為第一次租屋不清楚房仲代租的文化,不知道這是否算是正常現象?請問各位這個收費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