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
本大樓地下室有許多貪小便宜的住戶,會利用柱子上的緊急電源插座拿來用吸塵器吸車子與私用,因為是公共電源關係全體住戶利益與公平原則,想建議管委會將插座上鎖,鑰匙放在24小時之管理室,應該沒有緊急使用時無法開鎖之問題,請問這樣在法規上可以設置嗎?
想請大家分享各大樓之經驗 謝謝
只要保護箱的蓋子被打開, 就視同按下了緊急按鈕, 保全邊要收到警報, 並去現場查看... 大概像這樣

這應該不算"竊電"(偷台電的電, 電表算的不到的電), 而算是"偷竊"(偷社區的電, 電表算的到的電).
frankwang1773 wrote:
其實是不是緊急用途我也不清楚 因為都是裝在柱子上,有蠻多的插座,我已先線上詢問內政部營建署看合不合法
有人可推薦相關廠商嗎?(插座上鎖設備)...(恕刪)
緊急電源插座, 要有保護箱/或在消防栓箱內, 箱上要有紅色表示燈箱, 要有文字標示這是緊急電源插座, 要連接至緊急供電系統.
如果這些明顯的規定都不符合 那就不像是緊急電源插座了...
應該可以請配合的機電廠商檢查看看是不是.
http://glrs.moi.gov.tw/EngLawContent.aspx?Type=C&id=135
第 191 條
緊急電源插座,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緊急電源插座裝設於樓梯間或緊急昇降機間等(含各該處五公尺以內
之場所)消防人員易於施行救火處,且每一層任何一處至插座之水平
距離在五十公尺以下。
二、緊急電源插座之電流供應容量為交流單相一百一十伏特(或一百二十
伏特)十五安培,其容量約為一點五瓩以上。
三、緊急電源插座之規範,依下圖規定。
四、緊急電源插座為接地型,裝設高度距離樓地板一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
以下,且裝設二個於符合下列規定之崁裝式保護箱:
(一)保護箱長邊及短邊分別為二十五公分及二十公分以上。
(二)保護箱為厚度在一點六毫米以上之鋼板或具同等性能以上之不燃材
料製。
(三)保護箱內有防止插頭脫落之適當裝置(L型或C型護鉤)。
(四)保護箱蓋為易於開閉之構造。
(五)保護箱須接地。
(六)保護箱蓋標示緊急電源插座字樣,每字在二平方公分以上。
(七)保護箱與室內消防栓箱等併設時,須設於上方且保護箱蓋須能另外
開啟。
五、緊急電源插座在保護箱上方設紅色表示燈。
六、應從主配電盤設專用回路,各層至少設二回路以上之供電線路,且每
一回路之連接插座數在十個以下。(每回路電線容量在二個插座同時
使用之容量以上)。
七、前款之專用回路不得設漏電斷路器。
八、各插座設容量一百一十伏特、十五安培以上之無熔絲斷路器。
九、緊急用電源插座連接至緊急供電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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