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戶就是把車子停在自家門口的自有土地上,而社區前面則有一塊由所有住戶共同持分的公共車道。
請參考附圖:

目前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有個自私的住戶硬要把車子超前停,輪胎還是停在自家土地上,但車頭面積就凸出占用到公共車道,他想這樣可以增加門前的使用面積,詢問過建商,他們說只能靠左右鄰居來施壓制止,小弟有口頭規勸,可是他置之不理。
我不太懂法律,請問各位網友,除了道德勸說之外,有甚麼法條能制止/禁止該住戶的行為呢?
lakydust wrote:
會不會是誤會。
開車的是女生嗎?有的人看後照鏡測距不準,所以會停很前面...(恕刪)
s88888888 wrote:
就我所知公共區域的事都要由管委會出面
你無權單獨行使存證信(因為他也有持分跟權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