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第一次PO文,就是遇到鄰居糾紛的問題,
因家中老母有幫忙帶小孩,樓下的鄰居覺得我們很吵,不堪其擾,已經到了非常痛苦的精神折磨,被逼到精神衰弱,每次只要有人在家,就會心生恐懼,必須去醫院就醫,請醫生開立證明,要來告我們。(以上是他的原文轉述)
經詢問家人,並沒有鄰居所述一直敲地板及深夜使用衛浴的狀況,且小孩皆在十點前就寢,之前還曾發生過母親掃把不小心掉到地上,他就說我們一直敲地板製造噪音,跟樓下溝通過很多次,他仍覺得是我們對他造成困擾,請問這種情況下,告訴是可以成立的嗎?
其實我覺得我也有點精神衰弱,每次都要擔心被提告的困擾,小弟是很有心想解決問題,對方好像希望我們一點聲音都不可以發出...
以我新竹上班住的地方來說~
我的惡鄰居租客怕吵又愛吵人(叫床)~
自從他們搬進來~我只要有時在家裡走來走去運動一下就會被敲牆壁~
當然惡人要用惡法~
馬上致電給他房東~告知他如果你不制止你房客敲天花板~
我樓上只要大理石地磚破裂我一定要求你賠償~
隔天~下樓遇到樓下租客~跟他說你不准敲天花板~
他淡淡回我我盡量~我說不准敲就是不准敲~沒有盡量不盡量~
當然事隔幾天又敲了~
半夜十一點半火速打給他房東~
這次隔天一大早直接將寫好的證信函雙掛號寄出~
隔天下午~那該死的租客老婆打了三通電話給我~還派她老公到一樓賭我~
她老公說我們也不是不好溝通~有任何問題可以下樓按個電鈴~
畢竟我們當了五年鄰居也沒有很熟~
但不要跟房東講成這樣地磚壞了要我們賠償~
她老公跟我說我們只是警告你太大聲了~
我馬上說你老婆叫床聲我都沒嫌大聲了~
她老公馬上住嘴摸摸鼻子走人~
我住所樓下的租客我想你應該有看Mobile 01歡迎在上樓跟我討論~
討論一下怎麼叫比較好聽~切~
skita wrote:
各位大大好,第一次PO...(恕刪)
讓他去告囉怕啥?
走正常法律程序的都不必怕
因為即使樓上太吵第一次也都只是勸導
如果被警察或者環保局勸導,就自己注意一下
通常環保局與警察都到場看看不處理無法立案的多
因為不連續噪音很難抓也沒標準都是大人們自由心證
法令條文如下
噪音管制法
第 六 條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
依照法令提告之前警察會先來找你聊聊天勸導一下先
不是樓下想提告就告的成的
他想告也依法無據除非他能明確指出你犯了噪音法管制法的哪一條
如果樓下跟你來陰的例如安裝喇叭震你家樓板
那就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回敬他就好
樓下會來反應代表他的噪音忍受度低下
震回去受不了的通常是樓下的
所以根本不必理會樓下的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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