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小弟有些疑問想請教各位版友
在大概去年12月找了統包要整修房子(非版友)
工程有在進行
當初合約上的工期有寫大約30工作天
但是在農曆年前統包突然跑路了
各方都找不到統包,有登記的公司
但是他們公司負責人也找不到統包
而底下工人只有泥作拿到部份款項
其他油漆,水電,鐵工等等都沒拿到錢
但是比較大的問題是
現在鐵皮屋的鐵工拿不到錢
要求我們賠他工程款
否則要來把搭好的骨架拆回去(剩鐵皮未蓋上)
可是這部份的款項我們已經付給統包了,也有收據
統包跑路以後
有跟工人們協調
以我們立場來說似乎只能告統包民事,而且也不一定統包會出面
但是工人們沒拿到款項的話是否能告詐欺
另一方面
想請問各位版友
這樣鐵工進到家中
拆搭好的骨架回去是否會有法律問題,
畢竟我們款項也有付出了
謝謝各位版友解答
款項沒有付清前,表示買賣程序還沒有完成
材料供應商是可以把材料拿回去的
因為材料的所有人一樣是供應商,除排買賣程序完成了把會移轉給統包
你會說統包跑了,錢己經給統包了,那是你與統包的事
統包叫了貨沒有給錢
供應商把貨品取回,同樣是進行他與統包之間的買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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