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住的是有收管理費的社區大樓
腳踏車問題一直很困擾
有些住戶
一家人四台腳踏車都停在大廳
跟管委會反應
也說只能口頭規範
卻看不到實際的成效
想請教大家
一般的社區腳踏車是怎麼規範的
不可能停在馬路上
也不可能牽到家裡頭
也不可能在地下室停車場給個位置
我的一樓的信箱前面堆了近20台
還把通道占用了
可以怎麼規則範呢
wickwillie wrote:
我們是住的是有收管...(恕刪)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明定,住戶不得於樓梯間堆置雜物妨礙出入;所謂樓梯間,即是指與樓梯相連的公共空間,1樓大門內的平面空間,與進出樓梯相連,自屬該條例所指的樓梯間範圍,依法主管機關可處4萬~20萬元罰鍰,並令其改善,若不履行可連續開罰。
★哪裡是公共空間
頂樓、梯間、家門口、1樓出入口處、地下室
★常見擺放物品
鞋櫃、腳踏車、安全帽、盆栽、踏墊、鞋子、雜物等
★鄰居可以怎麼做
◎請管委會協調,屢勸不聽有權進行訴訟
◎上鄉、鎮、市公所進行調解
◎若妨礙逃生路線,可向消防單位檢舉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