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那麼近,我的後座又有放兩座兒童安全座椅;這樣我那兩隻債主根本無法自由進出!
社區管委會公約是有提到只要地下室停車場有空位就可以停,但是總也不要妨害到他人車位進出吧

經由社區總幹事協調請這台銀色機車車主是否可以將機車停至他的B2車位旁,沒想到這位青年高中的林姓男體育老師依然故我
只因為我的車位在B1而且在電梯口旁他覺得方便,品德真的有問題!!
不知道像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啊!而且他的機車排氣管又向我車門方向;真怕哪天他剛停,我還是我的小孩又去燙到!
請各位神通廣大的鄉民教教我啊!!!!!
另外,題外話
從此事件中,這位青年高中的林姓男體育導師教導我一件寶貴的社會經驗
想知道或是想學的可以pm我


這張圖是青年高中的林姓體育老師自己在B2的停車位,很明顯的他停車的位置已經停超出停車線隔了!
我可以理解為何他要停這樣,因為停這樣他駕駛座那邊才可以方便上下車!!!
那為什麼這位青年高中的林姓體育老師認為他沒有妨礙到我呢????????
這點是我最想不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