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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漏水修繕費用是頂樓住戶要自行吸收的?

今晚遇到朋友一臉
細問怎回事才說了" 頂樓發生漏水客廳主臥室都漏水"
請主委來現場看過並告知過幾天要找抓漏來估價,主委也說知道!
一週後估價單給主委可以的話朋友要準備施工,主委說要開會討論,
好的沒問題!時間一週一週過去先沒空,
聯絡不到,接下來又說主委是大家都沒空我才勉為其難義務幫忙的,
又是好幾週過去又說農曆7月快到了沒住戶想討論這件事,
要朋友農曆7月後自行公告要開會,
並暗示隔壁2戶頂樓也是有漏水是自行負責修繕沒來要錢的.........原來主委最後才說原因,
朋友說他們可以提出費用大家分擔,其他住戶不提出是個人自由不表示我不能提出費用分擔!
朋友要提出費用住戶共同分擔是大廈公寓管理辦法規定的阿,
溝通無效便施工但是大樓管理費用也不再繳納,因為朋友說電梯跟車梯有問題馬上就修復,
頂樓漏水是頂樓住戶單獨的責任!?
不久便搬出把房子租人 , 今晚房客搬出與房客清點還屋 ,
主委就馬上來追討管理費 , 說朋友是特例,大家頂樓修繕聽都自付,
你卻要跟大家不一樣!"朋友說先解決漏水費用分擔問題後管理費自然會補齊"
但是主委還是堅持漏水自行負責,
管理費補齊不然法院見,當然短繳管理費是朋友不對但是也是因短繳管理費他們才會注意朋友不滿,
朋友說有什麼可以自保或自力救濟的辦法嗎?
請教有經驗有網友幫忙.
2016-01-27 2:19 發佈
xxx333 wrote:
今晚遇到朋友一臉細問...(恕刪)


拜託一下!文章落落長!
建議改用斷行吧…
文字全部擠在一行間,看得眼睛真辛苦.....唉....
p12
我跟樓上一樣,請你文章清楚分段,否則看的人很辛苦!


「集合式住宅」

依照法規頂樓漏水一律由「全體住戶共同分擔」,也就是以管理基金出資修繕,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


「一般公寓」(無管委會)

由同棟公寓之住戶共同分擔,但分攤比例自行協調。

「頂樓住戶佔用」

一般公寓之頂樓住戶若私自佔用樓頂就由頂樓住戶自行負擔。


如何自救?很簡單就是「告」!法院見就對了,也可去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管轄單位「工務局」詢問。

p111222 wrote:
拜託一下!文章落落...(恕刪)


當地主管機關有個 協調委員會 可以打去問看看!!
看不懂你在寫甚麼+1


我知道的是,3F漏水要請人來修,不管源頭是在哪,是4F或是9F或是頂樓
如果不是公設,那就是3F付錢
其實答案很簡單,如果頂樓是住戶共用,會漏水,就是用公費支出,但通常不住頂樓的人又會說,頂樓我又沒用,憑甚麼要非頂樓的住戶來付錢?

所以只能上法院了,畢竟法律有明確的規範,公用的東西就是由公費處理,但上法院,至少也要半年以上才能有答案,跑法院不累,累的是時間無形中一直消耗掉。

不然學我,自費花個兩萬元,買幾桶好一點的防水漆,整個屋頂封住排水管後,全部倒在上面,只要都能覆蓋就行,然後女兒牆選一個地方鑽孔,假使落水孔塞住,鑽孔的地方也能直接排水,只要底下沒有住戶會抗議下大雨,有一條水柱落下即可。

後來我搬走了,找了獨棟透天的社區房子來住,畢竟一直幫別人修屋頂(其實也是幫自己),我不樂見,獨棟的房子自己修起來才不會抱怨。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xxx333 wrote:
今晚遇到朋友一臉細...(恕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508/36538616/

蘋果有報導過,最後一段很重要

經住戶通知漏水卻拒為處理,因而受有損害,你可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向管委會主張損害賠償。

若要撕破臉,存證信函就寄出去吧!!
頂樓是公共空間
應由管委會
負責修繕
doublefox wrote:
3F漏水要請人來修,不管源頭是在哪,是4F或是9F或是頂樓
如果不是公設,那就是3F付錢...(恕刪)

是嗎?
如果漏水主因是因為樓上住戶當花園種植植物導致的呢?
我家目前遇到的就是這狀況
雖然我不是住頂樓
但樓上的室內面積比我家少近一半
所以我家的二間卧室天花板就是樓上的「露台」
樓上之前的屋主用來造景
但就在樓上賣出約一年後
我家主卧室天篷在最近三個月漸漸出現數道水痕
樓上新屋主承諾會「配合」我們處理
因為植物不是他種植的
所以移除他沒意見
但這修繕費用也是我全部吸收嗎?
最近為這事情好煩惱啊...
G.M ^_^
結論是 問主委

頂樓空間 是公共區域 還是頂樓用戶個人的區域?

不就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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