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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先說明一下情況,我們社區管理費住戶可以選擇信箱投單或寄EMAIL給帳號匯款,每次是不同帳號所以一定要每月寄
如果遲繳兩期管理員會停止代收掛號包裹並公布貼於電梯說明再不繳會寄存證信函

我於15號時有一個重要包裹要到,是印刷廠寄給我的名片和商品DM之類的,當天我就要拿著見客戶,但是遲遲未到
直到晚上快遞打給我說早上他有來過,管理員拒收,一經詢問之下才發現我3期管理費未繳,我趕快查一下MAIL看了N次
發現我10,11,12的繳費通知都沒收到,小弟在這剛蓋好就住進來已經8年了,管理費絕不是遲繳和不繳的人

於是16號早上去辦公室詢問秘書,詳細情況可聽錄音檔
與秘書對話中我的意思是一般遲繳是否會通知,而不是直接對住戶處罰,更何況我不是惡意遲繳,是沒有收到單子
後來秘書的一句照辦行事惹火了我,反正就依附我管你咧的樣子,當天不歡而散
錄音檔連結如下
https://www.dropbox.com/s/k918ghaxdz9f32q/ARecord_0001.wav?dl=0

第二天17號我去辦公室依然沒遇見總幹事,所以我留了電話,當晚是主委打給我,談話內容大致是印單子給我我就去繳就好了
作業疏失難免有,我表示我沒犯錯的情況下對我的處罰拒收的包裹造成我很大的困擾,有可能是實際金錢的損失
但是我只要一個道歉就好了,主委表示沒有人需要為這件事道歉,.............我只能無言不然我會罵三字經,再度不歡而散

目前狀況,我決定等存證信函,我先跟大家聲明一下我不是不繳管理費的人,而且我也深深知道最後一定會繳
我絕對一定會繳的,只是一口氣吞不下,我也非常有時間可以跑法院和負擔任何多餘成本
如果管委會這麼硬這麼不替住戶想,我讓你們跑法院麻煩你們我也甘心


另外有幾個問題

1.目前管理員拒收我掛號和包裹,但是存證信函寄來時我不在怎麼收,如果管理員代收
那這個規定是否有瑕疵?不是說不代收嗎?為何選擇性代收

2.總幹事是否有對遲繳住戶有通知的義務?不管是對講機通知還是投單通知

3.我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受到管委會的處罰,拒收的包裹讓我流失客戶,我是否可以主張權益?

4.管委會對住戶是否就是最大?我這個案例大家怎麼看

最後重申我一定會繳管理費的,我不會想說打官司還會贏,但是我願意付出時間跟金錢跑法院
另外我至今尚未收到繳費單子,信箱沒有,MAIL沒有
感謝大家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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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回應206樓

大家好,我是樓主,深夜打得沒想到一覺醒來回應快200篇
感謝大家回應,各方意見都讓我對事件有多一點了解

特別感謝呆呆兔大大您認真看我的文,還有185樓大大您提到虛擬帳號可以追源頭,我可以自己去繳的方式
大部分人感覺我自己有錯還要去告管委會,我文章中哪一段讓大家有這種錯覺阿
是如果我不繳管委會一定會告我的,而且我也提到我一定會輸,我甚至想過當庭我會帶上所有現金,但是就是要出庭
我發文不是為了取暖,是接收各方意見,包括炮轟的大大的意見也好
不看內文就炮,或看熱鬧,這是01的傳統,我一樣感謝回文

另外加強解釋一部分,關於我3期管理費未繳10 11 12
我本身一定有責任,也會檢討,我也有發現奇怪單子好久沒來
但是沒有帳號我是不能自己去繳的,給現金都沒有人收,所以我11月中覺得奇怪時想說還是等單子來好了
跟祕書上班時間作息不同,所以也沒去辦公室要
然後我們11月中左右有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如果沒積欠管理費住戶可以領到一千元
我當時就領到一千元,不過我當時已經積欠一個半月了吧,我根本以為我是按時繳的人
所以這點讓我繼續被動等單子來


很多大大提到趕快去繳就沒事了,感謝這方面的意見,但是我至今還是沒辦法繳阿,
不寄電子郵件給我帳號,也不給我信箱投單,
跟祕書不歡而散我也不想去跟她要,所以才打算現金準備好上法庭
到底為什麼現在還不給我單子

3期未繳管理費,因為我錢準備好了也繳不出去,然後找管委會就:喔!原來我們沒給你單子
我的意思是管委會難道一點錯都沒有
還是非常感謝各方意見,雖然看熱鬧的多

感謝回文,包括給意見的,砲轟的,一鞠躬
2015-12-18 5:15 發佈
說難聽點,如果我站在管理會的角度看
今天你沒付錢,難道是我的錯?
通知這種事只是義務,你自己賬戶裡面錢沒有減少難道不知道嗎?

到法院上去搞當然不是不行,不過你大概就會變成壞鄰居
誰也不會聽你的來龍去脈,理性的不好玩,八掛才有趣
我已經可以想像謠言就是這個人不交管理費3個月,現在才要告到法院看看可不可以不用付。

當然啦,你也可以奮力解釋給大家聽,不過花那麼多精力值得嗎?
你也不是完全沒有錯,既然每個月都要付費,沒有通知你,難道你不會去問問看嗎。

繳交管理費跟管委會有沒有盡責
絕對是兩碼子事
所以上了法院
法官會把者兩件事情分開考量
......我真的.....很認真的......還戴上耳機~~~認真聽。
從法律觀點來說
你的證據必須是在【管委會】的【寄件夾】沒有你的信箱,才能造成【業務疏失】
其次
管委會真的真的真的【沒有義務】挨家挨戶跟你說,你遲繳三天請速繳納
管委會也已經【公告】也因此你的證據點必須跟法官說,社區沒有【公告欄】
也因此在社區有固定公告地方場合,社區住戶【有義務】去看公告
我想一般人不會90天都不去看公告
除非,這個公告欄在非常非常非常【隱匿】的場合
必須湊齊N張藏寶圖,才能得知地點
其次從法官的認知點來說
一般人的常態,每個月所必須固定支出的金額
你就算到了時間也應該,有所警惕,怎麼能三個月【不知不覺】
也因此在此小弟也以心理學的角度來解析
您的電話費我相信都是等到被切斷後,你才知道,過期了
你再去補繳或是打客服先行復話,後續繳納

孩子~~相信我
這樣的行為,會養成你未來後知後覺的習慣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都是等到電話切了,我才知道過期了
後來都是固定每個月某幾天,我都去處理當月份所應該去處理的【固定支出開銷金額繳納活動】

這個案子,說真的無需上綱到法院
真的只是徒增社區的笑柄,以及未來你還必須用到管委會,還被當盤子

每個社區都有它自己的規範
有些合理當然可以訴求法院無效論
但是更多的是合理的,這是這個社區居民所必須共同遵守
既然你目前居住的社居他的SOP是公告,而非再次投遞信箱
那麼除非是你當到主委,然後你更改這項規定
否則,我只能跟你說
遵守吧!!!

樓主一定沒欠過稅金......
去過國稅局一趟就知道真正的......不能說,在說會國罵。
還有,小七代收包裹其實比管理員還好用,會發簡訊
通知還能上網追蹤,重點是......可以順便補充糧食。
亞利安彼得 wrote:
先說明一下情況,我們...(恕刪)


拜託你一定要上法院,我想知道結果...^^
都說住八年了,有三個月未繳管理費,這三個月期間版主都沒有覺的怪怪的嗎?真的不知情嗎?假設工作八年,不要說老闆有三個月未發薪資,一個月就好,我看你早就不知道追到哪去要錢了
的確,以我當過幾次主委的經驗,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脾氣,像我曾繳中信託的信用卡,我是設定公司OUTLOOK行事曆,提早一周提醒該收信用卡帳單,繳費期間前一周再提醒該去轉帳繳款,我自己利用身邊可提醒的工具,做到滴水不漏的自動告知,結果有一次我明明記得都轉帳了(自己上網路銀行轉帳),隔幾天居然收到中信託簡訊說還未收到款項,我再上網路銀行查詢,結果發現根本沒這筆轉帳紀錄,錢也沒被扣走,趕緊再轉帳一次,但下個月遲繳手續費與利息就掛在帳上,我打電話去問,她說沒辦法真的是因為遲繳,我後來就將中信託信用卡剪掉寄回(還用平信),但中信託案件給我一個警訊,就算再縝密的通知,還是有可能會出錯,所以後來我只要有信用卡,一定辦理自動轉帳功能,每個月底一定會查銀行存款夠不夠。

講這麼多,無非是定期該做的事,一定要設定提醒,說真的,管委會如果管理的戶數少,還容易做到單獨告知的責任,但如果要管理幾百戶甚至上千戶,我想也沒那麼容易,敝社區才19戶,有一戶就是常跟管理員有爭執,這兩年都故意遲繳,今年有三戶看到他遲繳也跟進,一直說只要他繳了,我就繳,後來再三登門拜訪,又因為管理員有時有事無法來,他要看到管理員薪水有扣除,才會覺得對他有保障,我說管理員依勞基法工作,滿一年有3天休假,滿第二年起有七天有薪特休,如果你要扣錢,那你在公司的特休是不是也要還公司,不然就扣薪水還公司?他聽了沒幾天就繳齊管理費了,其他三戶一周內也繳齊,所以我認為,繳管理費其實是義務,因為你要的權力就從管理費裡提撥出來,管理費應該只有事先繳沒有事後補的道理。

管委會的成員通常都是由住戶擔任,有些是推選,有些是輪流,但大部分都是無給職,說真的,管委會只有付出沒有甜頭,我就常說,住戶要求這麼多,自己來當主委就知道了。

還有這種小事上法院,只是讓法官笑笑而已,我自己上過幾次法院,最近一次是我上述說的住戶懷疑管理員將他被別人剪掉的樹枝丟進垃圾車,所以被告偷竊,我去當證人,為了這件事我還請半天假,雖然領了五百多的證人費,但三個月後法官不起訴處分,那天在法院聽陳述,大家邊聽邊笑,為了樹枝丟垃圾車也來告竊盜?丟樹枝從案發日到不起處處分,總共花掉6個月,如果您真的很有時間,雖然不是天天跑。

我知道您在意的是重要包裹被退回,而與管委會有爭執,但事出必有因,沒有您遲繳三個月錢,就不會有退包裹的事發生,您要退一步想,如果我每個月都有繳錢但包裹被退,這才是你要據理力爭的方向,但原因是出在你這邊,你想上法院控告,不是浪費三方時間,就是你敗訴,畢竟法院除了看證據外,還是證據,管委會都有公告了,而且是3期90天未繳才依規約處理。

就算您勝訴,您在該社區也會被冠上不受歡迎人物,我想這也是大家不願見到的事(如同最近長髮男警被革職的事情一樣)。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其時很簡單的事把它複雜化也得不到好處
你把錢付清 讓他們繼續替你服務不是很
簡單嗎

亞利安彼得 wrote:
先說明一下情況,我...(恕刪)


打人的說救命哦~~

三期沒繳錯在先

還要告人哦 好怕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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