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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漏水,樓上屋主、社區總幹事都不管,怎麼辦?

想聽聽
2015-11-30 13:44 發佈
首先,交錢給社區,社區聘總幹事
總幹事不是就變成你們的奴僕,這點請先認清
尤其是牽涉到私人區域,總幹事也是很無力的,做多了、過頭了,甚至會訴訟纏身
請勿交些管理費就好像自己是皇帝,你們說什麼總幹事都得照辦
請記得,總幹事是管委會聘請來處理社區公共事務
至於私人事務,請互相尊重,一般總幹事都會願意幫忙的
只是,有些忙實在是幫不上忙啊~~


就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
不能不繳,因繳管理費與漏水是兩件事情。如果你不繳,到最後管委會還能告你。
萬一,上了法院,只要社區催繳程序完備,你絕對毫無勝算
最後你還是得乖乖的連同利息繳給社區,甚至還要負擔訴訟相關費用。
繳管理費做的事情可多了,諸如社區保全、消防、公安、電梯、公電、清潔、園藝...
族繁不及備載的項目,都是從您繳的管理費去支出
委員會一般是無給職,所以如果不滿,請自己出來當委員,尤其是主委,一個不小心還得跑法院
而總幹事的薪資,不過是你繳的管理費中其中的一小小小部分,
而這一小小小部份的錢,是給總幹事來管理上面所說的眾多項目的薪資,不是要去處理您個人事務的服務費用
所以再次強調,有事請互相尊重,總幹事要做的事情,多到您想不到

2.
就您所敘述,我的經驗來看,應該是管委會要進行修繕
但實際還是得要看真正漏水的部分才能確定
因為差距一公分,責任歸屬可就完全不同
建議,如果都沒人要處理,那就管委會與14樓屋主都寄出存證信函
然後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之後就依據調解內容去執行
如再沒解決,就只有訴訟一途。

再次強調,總幹事一般都會想在最短最快的時間內把事情處理完
再者,不要交了點錢就膨脹自己,把自己當成什麼似的
總幹事是處理社區公共事務的人,不是住戶的奴僕
再來,總幹事要做很多事情前,都得向管委會去報告,如果管委會不同意,總幹事是不能有做為的
所以,建議跟委員會打好關係,很多事情稍微反應一下,甚至管委會都會幫你追蹤了
除非,與管委會已經鬧僵了,那就走法律程序吧。
再不就...搬家吧。

就我自己來說
過年,服務人員一定會有紅包,雖然只有少少的600,但效果一定不一樣
中秋、端午 小禮物連同委員會的成員都會送
幾個月前只是去反映似乎有小小的震動聲,但不影響到睡眠
隔天,總幹事就來說找到原因,是x樓xxx用按摩椅的聲音,已經規勸太晚的話不要使用

所以,您的問題就您的描述及您的態勢來看,似乎只能朝困難的方向來處理了。
kipscott wrote:
首先,交錢給社區,社...(恕刪)


謝謝大大的提醒,管理費我會繼續繳

另外,或許我有比較情緒上的用詞,只是忍不住抒發不滿,但絕非把自己當皇帝、
把總幹事當奴隸的態度,一篇文章難以盡述這段日子來的點滴,一開始溝通過程中
我和我太太、我父母都是用非常客氣的態度在跟總幹事說,「拜託」「麻煩你了」
「不好意思啦」......等等客氣用詞不斷掛在嘴邊,但漸漸的開始發現總幹事有
點怪怪的,甚至今天講的跟前兩天跟我們講的又不一樣....等等
許多矛盾處我們又不好意思戳破。
11月初的社區所有權人會議,我有把漏水這件事寫一個提案單,內文很客氣的說
明這件事,也表示這已經不止我這戶的問題,甚至會影響到所有14樓以下用戶的
權益(因為水是沿著公共管道間往下流),結果擔任主席的總幹事直接就把我的
提案單抽掉,導致開會完全沒提到這件事,後來貼在公布欄的會議紀錄當然也完全
沒討論到這件事,這讓我以及我的家人開始覺得對總幹事這個人心裡打了問號。
總之一言難盡.......還有很多事........
那天我父母去的那次,他又和主委一搭一唱的要我父母乾脆自己把14樓的水管
修一修,我們的不滿情緒才整個快潰堤了

現在14樓屋主、總幹事、主委.....通通不管....
難真的要上法院傷了大家的感情才能解決這件事?
實在是真的沒辦法,小弟才想發文聽聽各位比較有經驗的大大的議建
再次謝謝kipscott大大喔^^

kenny237 wrote:
想聽聽各位有類似經...(恕刪)

kenny237 wrote:
謝謝大大的提醒,管...(恕刪)


提案單有人連署或附議嗎?
如果沒有,總幹事抽走,雖說有點不近人情,但似乎也無不妥之處
再者,強調一件事情,總幹事很多事情還是受制於委員會
如果委員會已經下令要總幹事去執行,一般來說總幹事是很難拒絕的

這邊真心建議,不是與委員打好關係,不然就下屆自己出來當委員
尤其是主委、財委、監委這三個職位
就如我們社區,多年前就曾有人為了一些個人目的,出來選委員甚至自告奮勇當上主委
之後他要的目的達到了,就請辭主委
幾年後又出來選委員也是自告奮勇的說要當主委,但沒有人要推舉他當主委了
因為不知道他又有什麼計謀才又出來說要當主委

真不得以,存證信函寄一寄,然後去申請調解
在不得已就只能走法律訴訟了
但這樣就真不好了

你認為應該要負責的人都不管,已經傷到你的感情了,沒必要再對他們客氣,只因為怕傷了感情
個人覺得漏水是一件超級煩的事情,是我的話,我可能會找個二三間來估價,然後自己先修了,我不能忍受自己住的地方不舒服,完工前後都拍照,估價單附上,直接寄出存證信函了吧
我以前買過一間也是樓上滲水下來,樓上表明想負責可是沒有錢,我就出錢修了,不過前提是金額不大啦,所以不想拖拖拉拉的


kenny237 wrote:
謝謝大大的提醒,管...(恕刪)

這種狀況我的處理方式
先找人估價,再告知屋主
若屋主同意維修,看是否能由房客墊付
房客付租金時在扣除。

最好能施工前後拍照。
若暫時無法修,先用個塑膠片引回公共管道,你樓上搞不好就是如此做。才換你抱怨。
因為通讓下滴可流進去,是剛好碰到管子或牆面的轉角,那邊處李一下就不會流入。
多人抱怨才會讓管委會處理。
這管委會要釐清修理,若是專管也要給個判定的書面資料才好處理。

重點不是找總幹事,找主委才對。
樓主 有個辦法你參考一下 一.先寄存證信函(去郵局買就有了)內容表明漏水屋主應在1個月內請盡速修復 目前已造成無法居住及困擾之事實 二.一個月時間到你要表明會搬出租屋 直到修復為止期間內租金將會向該屋主請求賠償(告民事)
三.屋內損壞之部分也會連同法院鑑定(這部分就貴了喔 基本起跳十幾萬 不用擔心 對方付的)一併求償附帶期間內所產生之利息
以上供您參考
找間裝潢好 漂亮的 就舒服的租下吧~!別煩惱了 有緣人贊助你們"小確幸" 就享受吧~!

kipscott wrote:
4樓的房客人還好,他也連絡他房東,他房東則是說叫總幹事或我們自己去找水電工修一修,看多少錢帳號給他,他再匯款...(恕刪)


14樓屋主都這樣說了,你們又擔心這個,擔心那個......
那我也只能說漏水是你家的事了,那就繼續看下去
既然問題點都找到了,屋主也回覆了,就先去修一修,看狀況改善沒?搞不好還有其他問題!
修完了請水電給你維修工資收據,再向屋主要求補償(當然可以包含你家重新整修的損失),假如他不願支付
那就法院見.......

現在你都不動,吃虧的是你自己.

家裡有漏水 , 在自己權利能處理範圍

當然是馬上請水電處理

過程可以拍照及請管委會來會勘作證

然後再依法向肇事單位請求賠償損失

花點錢就能解決的事 , 怎麼去想那麼多 , 還得忍受漏水的痛苦?


自已家的問題 , 不要妄想靠別人

靠自己最實在

當下水電找出原因 , 就馬上處理了 , 還拖到現在

不是只會讓損失不斷的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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