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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社區,一國兩制

我居住的社區共有A,B,C,D四棟,BCD共同形成一個區域(圍牆內),,而A自己形成另一個區域(圍牆外),各自有自己的出入口。現在A棟的機械車位無法通過安檢,若不整修,建管單位將對管委會開罰。

問題來了,A棟住戶從來不繳管理費(至今已20年),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是獨立的區塊,反正,主管機關罰的對象是管委會,又不是他們,所以他們擺明就是要管委會出錢整修,不然就等著收罰單。

請教達人們:
管委會是否可以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將BCD與A切割開來,若不行,是否有其他方式作法律上的切割。因為事實上,完全沒道理要BCD住戶所繳的管理費來支付A棟自己桶的亂子。

懇請賜教!
2015-09-02 23: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社區
Jga109 wrote:
我居住的社區共有A,...(恕刪)


居然有這麼不要臉的事,雖然目前還沒想出任何主意,但關注一下
還真沒想過有這種情況出現,建議讓水果知情一下,或許努力的媒體人士會幫你找到答案。
可以就幾棟成立管理委員會!
請參閱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或直接問主管機關。
自己是公寓大廈的承辦⋯⋯⋯
這算是兩件事

第一件

車位處理方式:公告開會請A B C D 委員出面處理這事情,A區產權人派代表處理,如沒有BCD委員決議後公告事由。沒繳管理費是可以強制執行的,不管管委會是否有作事只要有公設管委會都有權利管理。(大廈管理條例)

第二件

解散重新辦過管委會:先去鄉政公所詢問社區管委會是否是正常的狀況,如沒正常之前有缺件或是問題那就好辦,直接重新開住戶大會請產權所有人參加,沒空的也可用電腦或手寫代理人代表同意此事。

如狀態是正常的,一樣方法就是公告解散,直接重新開住戶大會請產權所有人參加,沒空的也可用電腦或手寫代理人代表同意此事。


開會一定要公告2週後要押日期,最好要拍照存證,以免過後會有爭議省馬煩。

小弟住的社區就是,新制推翻舊制管委會,只是也是很多住戶難搞,只要確認審核過了就可以強制不管你繳不繳最後還是會逼你繳。你沒權要求住戶退出管委會,可是可以重新辦理,只是產權人同意書一定要夠多要不然會很難處理。
Jga109 wrote:
我居住的社區共有A...(恕刪)
機械車位是上下一組的,A棟的下層車位,因全數無人使用,所以他們就當作平位車位在用,也就是認為不會使用到升降機,所以一直以來就沒有在做保養,也就導致現在損壞的局面。

管委會一直有在正常運作,只是管理範圍僅在BCD棟而已,且A棟另有自己的管理負責人,因此,長期以來兩邊一直維持著現狀。管委會的態度是,就算A棟現在開始要繳管理費,管委會也不願意,BCD棟的住戶也不願意,因為,社區已經經過了20年,須維護的設施勢必增加。所以,管委會試圖尋求是否可以僅就機械車位的管理權責作法律上的切割就好?
我沒住過大樓不太清楚

不過請問管委會有管理章程嗎?
有明訂管理範圍嗎?
如果有的話,是否可以拿出來作為無管理A棟職責的依據?
如果你們建案2區當初是分別領有各自的使用執造
這樣才有可能分別成立管委會
請參考內政部95.11.20內授營建管字第0950806986號函

否則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6條要各自成立管委會其中一個條件就是
區內屬住宅與辦公、商場混合使用
如果是純住宅是不符合各自成立的要件

你們的問題看來最終還是要訴諸法院才能解決
管委會的罰款還是必須要照繳
繳完後再打民事官司向A棟所有住戶求償

同時趁此事件建議ABCD棟的全體住戶應該要召集起來開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會議主題就是將A區跟BCD區的管理範圍權利義務都討論清楚並記載於規約中
雖然對外無法源可切割
但對內的管理還是可以透過協商來切割
並將決議內容記載於規約中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追償20年管理費
哦!很可觀哦!
A棟應該會自己乖乖把機械車位修好
還真多不要臉的人,令人嘆為觀止。
Jga109 wrote:
我居住的社區共有A...(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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