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社區住戶對於社區事務要跟總幹事要主委電話,被總幹事以個資法拒絕. 說給了會被告.

原星期四當日下午有個彈簧床墊要回收,請警衛室通知請清潔隊來載運

警衛說電話剛好壞了,就給了我電話號碼<我馬上自行聯絡了清潔隊.

清潔隊說颱風剛過比較忙要2天(實際第2天早上9點多就看到清潔來載走)

連絡完後就把床墊搬至位置擺放

常常下午4.5點才出現的總幹事看到說不能把床墊放在這個位置(在大門口前方側邊沒影響進出走道)

說清潔隊這個時間不會收,說需確定當日會回收才可擺放.不能擺放過夜

跟總幹事溝通過程,他剛開始說到會影響門面,後又說到有其他住戶看到也要擺放清運

警衛室臨大馬路.擺放位置方便清潔隊回收,也沒影響走道通行

我這是集合式透天住了近10年,第1次要清運回收物,以前有要清運的住戶也是放置這

個人覺得住戶有物品要清運(清潔隊會回收的東西)擺放.只要有聯絡清潔隊,大概也1至2天就會處理掉

1百多住戶.像上班族工作忙碌或剛好時間清運日當天沒空的要怎麼辦
重點東西擺放要清運,第1時間就聯絡好清潔隊,也就1.2天清潔隊會載走..事情有這麼複雜嗎?

總幹事說規定不行,有規約。我覺得話都總幹事自己在講
我說沒公告要她拿出規約又拿不出來

經溝通不成。我就說請給我主委電話,總幹事卻以個資拒絕..說她會被告
請問住戶跟總幹事要主委電話會有個資問題嗎?

後來他就用自己電話連絡,跟主委告知此事(我人就在旁邊)。要她把通話中的電話轉給我跟主委說她不肯
等總幹事說完電話掛掉,然後在那不高興大聲對我說,害她被主委幹繳...

心想事情是這樣出處理的嗎?主委會說不當的話嗎?應該又是你自己在那瞎掰


後話...
總幹事是保全公司派來的
跟社區保全員聊天.告知我們這個總幹事很誇張
保全都不想跟他共事,跟公司反映要調到別的社區去
保全常常要幫總幹事處理事情或擋子彈。因為總幹事常常不在,去哪也沒交代保全員。也常常下午4.5點才出現
住戶找總幹事好像欠他500萬的嘴臉,對住戶大小眼.自以為是,只會巴結管委會,做做表面工夫

2015-08-22 12:56 發佈
把一個體積不算小的彈簧床墊放在社區門口一、兩天確實有礙觀瞻,
而且一擺放後就會有人認為清運時間到了就跟著擺放,
孰不知那是可能一、兩天才要清運的啊!
所以我們社區都是公告清運當天才能擺放,
人家不准你提前擺放也很正常啊!
總幹事做得沒錯, 他是依約執行, 沒對任何人放水...


我們社區的傢俱回收事宜, 也是要連繫好清潔隊, 並在約定回收日才能將回收物放在指定地點, 不能擺放過夜. 如果每個人都只想自己方便, 貴社區的環境一定變得很凌亂. 如果他這次對你開了方便之門, 一定會被投訴的. 請你不要要求他做違紀的事.

songmike wrote:
原星期四當日下午有...(恕刪)

總幹事可以拒絕給主委電話,但可以要求約定時間跟主委見面,或是列席管委會表達意見,再不行每年總會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到時就可出席大鳴大放,或是出來當主委主導管委會。
你好,
請問你的社區是不是在五股-成泰路四段?
(因為你的描述很像我住的社區)
我們社區的好像有專門設置一塊區域給人放大型回收家具等等
每個社區可能規定不一樣
既然他說有規約 你就去查
不然你就跟他說 你聯絡好清潔隊了 晚上會來收 乎弄他就好
我有要清運的大型家俱都是聯絡好清潔隊後晚上12點過後才搬到指定地點,或是一大早六點多搬出來,清潔隊大概七點多就全收走了,我可不好意思把自己家要回收的東西放在公共空間那麼久,這是種公德心
感謝大家的回覆
虛心受教,會自我檢討
以後有此類事情,應配合管理者
聯絡清潔隊事宜, 也應該由管理者去聯絡
也可避免清潔隊沒在指定時間來清運
如前言自行聯絡,清潔隊告知要二天時間
結果過一晚於早上就來清運走了
說要二天就不知擺放時間點應該在那
因為是自行聯絡,東西放了清潔隊沒清運到
責任就變成在我
由管理者聯絡,然後在依管理者擺放
若有什麼問題 ,也不是我的問題了

回覆8樓
電話真的壞了,工程人員正在現場維修
跟守衛沒有關西
且守衛也很熱心幫忙跟我說放在這個位置
至於沒有主委電話(我們社區是一年換一任)
也沒公布過電話,有誰沒事會去要電話

songmike wrote:
原星期四當日下午有...(恕刪)

songmike wrote:
原星期四當日下午有...(恕刪)
songmike wrote:
以後有此類事情,應配合管理者
聯絡清潔隊事宜, 也應該由管理者去聯絡
也可避免清潔隊沒在指定時間來清運
如前言自行聯絡,清潔隊告知要二天時間
結果過一晚於早上就來清運走了
說要二天就不知擺放時間點應該在那
因為是自行聯絡,東西放了清潔隊沒清運到
責任就變成在我
由管理者聯絡,然後在依管理者擺放
若有什麼問題 ,也不是我的問題了


這個結論還蠻...特別的
自己與清潔隊連絡時, 可說明自己的物品難以久放, 要求清潔隊給明確時間
若是透過第三者去連絡, 中間轉話、詢問和回答徒增困擾
就像你會要主委的電話想要自己與主委溝通一樣
怎麼會得到由管理者聯絡, 好把責任丟給管理者這樣的結論呢?
社區的管理是大家一起參與的, 平時有參與就不會不知道主委住那和電話是什麼
把一切責任都推給所謂管理者, 結果就是沒人參與, 社區居主品質下降, 屋價也不會好的

話說回來, 社區有定公約就該公告出來讓人遵守,不該藏起來
恭賀恐怖的螞蟻汽水維大力敗訴定讞
首先
我自己是清潔隊約好的當天才搬出來
再來
如樓主是我的鄰居
而且做這種事
總幹事還敢縱放
我一定親自去電環保局與總幹事所屬物管公司
一是檢舉這位鄰居
二是讓總幹事被修理

我對付我辦公室與社區的物管公司都是以此標準
約定就是約定沒有便宜行事空間
不然人人都在越界
那必定是個爛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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