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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管理委員會

小弟居住的社區屬於透天式
不知道有什麼辦法能夠確切的讓管委會解散

這次的停水讓我整個火大了
今天已經是第四天了,前天就已經說晚上就好晚上就好
維修時已經找了2個抓漏抓不到水管破裂,但薪水照領
還要我們打電話給自來水公司詢問才知道不是管子問題是磁壓閥問題
甚至其他住戶積欠的管理費也沒做催繳動作
有些住戶遲交了好幾個月,甚至有的是前屋主欠下的幾年管理費也沒有繳清
(當時的管委會也沒有處理)
有什麼辦法能讓這個委員會給廢掉
我已經不想繳那該死的管理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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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不僅僅是抓漏問題,社區管理上的大小問題都有瑕疵
但大家也都因為是鄰居已不傷和氣為由沒了下文
不繳交管理費是其中之一
全戶有1/3欠費且超過1年以上甚至5至10年
但管委會卻無任何強制動作

第二關於修繕為題都由社區有水土或是木工經驗的鄰居代為施工
從中謀取立論暫且不談,光就胡亂施工而且1天僅施工1小時卻拿1天的薪水管委會也不介入管理

先不論管委會是否有謀取暴利
但就以上而言已經有明顯過失
不知道是否能夠向哪些單位處理?
不然繼續不繳管理費是怕針對我們而非其他住戶

2014-05-07 10:0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管理委員會
我想你搬離這個社區會比較快!!
不然就是你當主委 就知道其中的難處在哪!!

出問題請正視他 才是解決之道
不要說些讓人可笑又不負責任的話!!
A_Eggs wrote:
小弟居住的社區屬於透...(恕刪)


管委會是無給職的工作由社區區權大會選出住戶擔任委員,你說的是物業管理吧?管委會付錢給物業管理公司處理社區一切問題,物業管理沒做好,管委會要常開會並命令物業總幹事處理問題,若想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你要去選管委會委員並任主任委員..

通常大家都懶不願花時間任其委員無給職工作,但為了你的家你要有權利就必須身體立行,管委會要解散須開全體區權大會投票重新改選,不是你一個人說解散就散...

管理費催繳動作由物業公司以管委會之名寄存證信函,也是物業公司做...
管委會委員大家平時白天都要上班,干他何事...他們都是住戶..誰會處理
積極處理與消極處理

消極處理就是擺爛跟著不繳...會惡性循環,前帳沒銷傳開來,大家都會開始不想繳

積極處理就是介入關切

A_Eggs wrote:
小弟居住的社區屬於透...(恕刪)

投票選出委員,也是要投票解決解散委員
並不是一人說解散就解散,不然樓主下任委員自己自動出來選委員!
第一,廢除管委會是不可能的,因為不管怎樣社區就是須要有管委會的存在,所以應該是改選委員或是更換物業管理公司這2種選項,要達成這目的,可以加開臨時區全會,我記得好像是"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上連署"即可,要去查查你們的規約是如何,是政府公板的還是有修改過了。

第二,工人來查漏,有出工就要給錢,這是很正常的事,至於功夫好不好那是另一回事。

第三,有關管理費的問題,我猜想你們社區應該沒有外包給物業公司才對,變成所有事都是管委會處理,如果是這樣,我覺得其實會短收管理費這就不足為奇了,說真的有幾個人寫過存證信函,要如何上法院跑流程,尤其遇到喜歡裝傻的,遲繳的,除非是真的有事忘了,不然一定要嚴厲執行,否則最後就是有樣學樣,一起擺爛。

如果有物業公司的話,那些繳費,催收,寄存證信函等等作業,應當會有做才對,如果沒做,那物業公司怎麼做報表給管委會呢?如果真的是這樣,那換一家吧。

總之,這種沒錢又累的事,一定要有熱忱才能去,如果你覺得現在的做得很爛,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跳下去做給人看,尤其是這種怨聲載道的時刻,要取而代之是很容易的事。




A_Eggs wrote:
小弟居住的社區屬於透...(恕刪)

kaochiyu wrote:
言 2014-05-07 18:25 by kaochiyu


現在大家都是有樣學樣一起擺爛
積欠戶數已經超過全戶1/3
而不是一個月兩個月而是以年作單位
大家也都是因為鄰居不想撕破臉才沒有催繳
那樓主就跟的一起爛吧~~
反正社區都是你們自己在住~~
一個社區只要管理爛掉幾乎就沒啥救了!!!
A_Eggs wrote:


現在大家都是有樣學樣一起擺爛
積欠


提供一下我的社區做法,我是每個月300元(很單純的社區,除了大門,路燈,監視器外沒啥可花錢的,垃圾要自己拿出去等垃圾車),半年繳一次,用轉帳的方式轉給管委會帳戶(有14天的繳費期),沒繳的就請委員去通知,繳費期再過7天後,再沒繳納的就直接寄存證信函。

上法院的話,以前有物業公司有送過,後來都會乖乖繳,不過那時一個月要2000多元,管委會都不用當黑臉,沒物業公司的,管委會一定要一扳一眼,時間到該怎樣就怎樣,不然就等著爛。

缺水的問題我覺得不能怪到管委會,因為叫人來修,也不是每個人都懂,也不是每個委員都有空在旁邊看,畢竟大部份人也是要上班。
管委會是不可能廢掉的只能夠重選
(召集1/5區分所有權人聯署,召開臨時區分會改選委員)
所以頂多就是再換一批新的人上去
但管委會無作為的現象是否會因此而消失?這無法確定
但你可以自己找幾位有理想抱負的人一同來參選委員
讓社區按你們的想法來進行管理

至於目前在任的的管委會做不好的部分讓你生氣到想廢除
這就先來看看管委會的職務有哪些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內容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十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十二、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十三、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以上各點只要管委會有違反他們應盡的職務
你都是可以收集相關證明再向社區的主管機關反映
屆時主管機關自然會派人到社區來關心了解狀況
只不過像讓你生氣的抓漏
管委會並非沒有處理只是處理狀況不如你所願
那這點恐怕找主管機關來也是沒有用
所以看來看去還是自己去擔任社區管理委員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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