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午安:
想請教各位,我們公寓因為地震的關係,所以出入大門旁的牆壁,
已有大片水泥脫落,甚至於都可以看到鋼筋了(現在打開出入的鐵門,有時還會有水泥片掉落 )。
原先已達成協議要修繕;但是由於某一樓的住戶,堅持不願意共同支付維修費用,
導致修繕處於停擺的狀態。
所以請問各位:是否有相關法規可以強制這一位住戶必需要支付修繕費用?
鐵人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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